美国国内董事会行为规范与最佳行为准则比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GM 公司董事会章程规定,如果一位董事的责任相对于最初加入董事会时他所承担的责任发生了显著变化,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7 页 共 56 页 那么他应该向董事会递交一份辞呈( resignation)。 当然,并不能由此认为所有已退休的董事或者较最初职责发生了一定变化的董事都应该离开董事会。 这只不过是为董事会提供了一个重新审查董事的机会,董事会可以通过董事事务委员会来重新审查这些职责变化了的董事在当前的状况下是否适于继续留任。 GM 还规定独立董事在接受其它公司的邀请加入其它 公司的董事会之前,应该提前通知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事务委员会主席。 BRT 认为,公司应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董事的退休或者是辞职事宜。 比如说,公司可以规定一个具体的退休年限或者是要求一个职责较最初已经发了显著变化的董事上交辞呈。 即使没有类似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也应该考虑到其连续性和继任的问题,计划好董事如何退休以及新董事如何上任。 但因为董事会的构成和董事会所面临的情况是变化的,所以不同公司的规定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NACD 写道,董事会应该充分考虑到个别董事的职业变化是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覆行董事职责。 如果 CEO或者公司其它内部董事从公司退休、辞职或者是在公司职责方面发生了其它较大的变化,那么他们应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如果某个董事退休,或发生了其它方面的较大的职责变化,则他们应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 当然,如果董事会认为某位董事的职责在发生变化之后仍然能够继续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一定贡献,那么这位董事仍然可以留在董事会任职。 10 任期限制和退休时间 对任期限制和退休时间这个问题,通常有两种考虑。 规定一定的任期限制和退休时间有助于董事会的更新,经常吸纳新的董事可以使董事会接触到更多的新观点,新视角。 固定的任期限制 和退休时间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一批对公司的运营情况有着深刻认识和丰富经验的老董事。 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通常行使公司监控权的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后一种说法,即不赞成规定任期限制和退休时间。 文中七家机构中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有六家,其中只有 TIAA 一 CREF 规定董事会应该确定一个固定和董事退休政策。 BRT 和 NACD 都认为尽管有的公司历史上或者在某种情况下制订了任期限制,尽管这种限制可能的确能够对公司产生有利的作用,但是出于对公司长远利益和连续性的考虑,公司董事应该实行终身制。 当然同时应该定期地对每位董事进行评估,评 诂不合格的董事应该递交辞呈或不被再次提名。 CACPERS 强调,董事应该实行终身制,但同时董事会应该采取一定措施保证董事会新思想的进入以及保证各位董事乐于接受对当前状况的再次审查。 GE 公司董事会规则中也不赞成没立任期限制,但是它同时规定董事事务委员会主席应该与 CEO 一起每五年一次对董事的连续性做正式地考察。 这项措施实际上是给每位董事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方便地表达乐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的意愿。 但 GE 公司规定了董事比较适当的退休年龄是 70 岁。 11 董事报酬 董事报酬通常采取两种形式:现金和普通股。 而且为了保证董事 利益与股东利益的紧密联系,普通股应该占董事报酬的大部分比例。 在这一前提下,文中七家机构只是在其它具体规定及发放方式之间还存在一些差异。 GM 公司认为,该公司的雇员应该每年向董事事务委员会汇报 GM 公司董事报酬与其它美国大公司董事报酬的相对情况。 董事报酬中普通股应该占相当大的比例。 董事报酬的任何变动,应该经过董事会的讨论之后由董事事务委员会建议通过。 BRT 提出,董事报酬应该与行业状况和董事所承担的责任相关。 报酬的形式跟据公司情况和想吸引招揽的董事的情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有些公司希望达到一个董事拥有公司股票比例 的特定目标,但这样的目标也是因公司和各个董事的不同情况而异。 比如说,有些董事负责公共关系或者学术研究,那么这些董事可能就希望得到更多的现金报酬。 而且董事会应该关注董事报酬的总体数目而不是报酬的持续时间。 NACD 在报告中做了如下规定: 1,董事会应该规定一个合理的途径决定董事报酬; 2,董事会应该为每一位董事制订一个需要达到的拥有股票数的目标以及达到这个目标的时间; 3,董事会应该规定所有形式的董事报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8 页 共 56 页 酬的总额; 4,董事会只能支付每个董事现金或股票,其中股票应占相当大比例; 5,董事会应该在 proxy statement中明确披露决定董事报酬的原则和途径以及各种形式的报酬总额。 CII 核心政策中规定,董事会应鼓励董事大量拥有公司的股票。 除非有特殊原因,公司以权益形式发给董事或管理者的报酬应与同行业相对一致。 同时董事会还应该考虑以期权和期货的形式将管理者、董事和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TIAA 一 CREF 提出: 如果某位董事为公司提供了正常董事职责之外的服务,则该名董事的额外报酬应该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制订并于披露 proxy statement; 董事会不应该实行有损或者是与股东利益不一致的董事报酬机制,比如说过于慷 慨的股票期权计划。 AFLCIO 代理投票原则中写到,股东对董事报酬的评价具有非常特殊的重要性,因为董事报酬是由董事自己决定的,所以说,公司在 proxy statement 中应明确披露董事报酬确定的方法和原则以及董事报酬的具体总额。 董事的报酬应该有助于鼓励董事为公司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有助于加强董事与股东之间的联系,并且不应该损害董事的独立性。 12.外部董事参加的会议 Executive sessions of outsider directors 七家机构除了 AFLCIO 外都认为公司应该定期召开包括 外部董事的董事会议。 但它们的分歧点在于这样的会议是否只应包含外部董事而不包含 CEO 以及参与公司运营的内部董事。 CalPERS、 BRT、 NACD 认为,董事会应该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不包括 CEO 和其它内部董事的外部董事会议。 BRT 提出,评价 CEO 业绩就是召开这样一个会议的很好的机会。 CALPERS 认为在这样的会议中,Lead director 应该负责制订大会议程,并且在某些敏感问题上充当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之间以及独立董事与 CEO 之间的联系人。 NACD 认为董事会应该采取政策,定期召开董事会级别的或者是委员会级 别的外部董事会议,这样可以为与会者提供一种摆脱束缚的气氛,使外部董事能够更加自由、及时、开放地表达和交流对公司管理或其它方面的意见。 相反地, GM 却认为外部董事会议应该每年召开 2~3 次,但会议应该由执行委员会( Executive mittee)的主席主持,而且 CEO 应该到会场参与讨论。 13 董事会工作情况评估( Evaluating Board performances) 为了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每个公司的董事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或规章制度,既用来明确或者约束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的职责,也用来 明确每一位董事的职责。 所以一般来讲,董事会应该定期评估本董事会以及各个董事的工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BRT 提到董事会有责任定期审察其组织结构、监控原则、日程安排和运行情况以保证在变化的环境中尽职尽责。 董事会对自身运行情况的评估结果应该被股东大会作为决定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的依据。 在考察个别董事时,董事会可以通过对某一位董事再次提名与否来对这位董事进行隐性评估。 当然,每个公司的情况是不一致的,董事会可以制定一系列的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来评估个别董事,也可以只在某个董事对整个董事会来说发挥的作用太小时再对 其进行评估。 但总而言之,董事会有责任考察每位董事的工作情况。 NACD 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与可信赖的程度与其定期的自我评估有很大关系。 评估的过程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 2 与现存的评估办法和目标紧密相连 3 满足个别公司和董事会的需要; 4 忠诚、信任,对私人情况进行保密; 5 定期进行,必要的话加以改进; 6 将评估过程向股东和公众公开。 在评价董事会的运行情况时,除了考虑董事会基本职责的执行情况之外,还应该考虑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责是否进行了明确分工、董事之间的联系是否合理有效以及董事的教育 和发展情况。 在评价个别董事的表现时,除了考虑其特别的董事责任之外,还应该考虑他的个人品格和竞争能力。 再有,评估时应该考虑董事之间的责任分工以及如果必要的话,表现太差的董事应该如何离开董事会。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9 页 共 56 页 CalPERS 在核心原则中规定董事会应建立一份书面的公司监控原则,应该为其自身和每一位组成董事规定一个行为标准,这个行为标准起码要能够衡量每个董事的参与情况、出席大会情况以及他对公司的忠诚程度。 只有达到继定行为标准的董事才能够被再次提名,任何其它理由的再次提名都是不允许的。 CII 规定得更为细致。 它要求董事会定期检查其 成员与公司需要有关的性别、背景、年龄、经验、民族以技能的分散情况。 在考察各别董事时,应该考虑到该董事在参加董会议时的缺席、出席和电话参加的情况。 股东应该有足够多的机会来表达他们对董事选择和评估的标准和作法的意见。 与其它机构不同的是, GM 公司的所定义的董事会评估只局限于评估整个董事会的情况而不包括对各别董事工作情况的评估。 董事事务委员会负责在每一 fiscal year 的年底在提交董事会行为准则报告的同时提交经由所有董事会成员讨论过的董事会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为董事会的贡献情况,其目的是提高董事会的效率。 14.董事会与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以及顾客的关系( Interaction) 七家机构中,提到这一问题的有六家机构( CalPERS 除外)。 其中 GM 与 BRT 认为,代表公司形象的是管理人员而不是董事会。 公司与新闻媒体、证券分析人员、客户以及股东的交流一般应该由 CEO 或其它的管理人员协调进行。 但有的时候,应管理人员的要求,个别董东可以代表公司与其它和公司相关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流。 GM 公司还规定,如果在某时由董事会发表意见这一举动是正当行为的话,那么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应该由董事长来进行。 其它四家机构重点强调董事会应该为股 东负责,应该将必要的信息及时透露给股东。 NACD 没有明确提到这个问题,但它认为,董事会应该在 proxy statement 中向股东披露董事会评估的程序。 当然,评估的具体细节属于公司机密,不在披露之列。 每个董事会都应该仔细讨论其组成结构、人员构成和自我评估方式等问题,然后将讨论结果公布给广大股东。 CII 核心政策重点强调了董事会应该起到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桥梁作用。 股东应该可以通过董事会就影晌公司前途的基本决策发达意见,董事会也应该及时地将公司管理、监控、运营等情况反映给股东。 TIAACREF 认为,在成本允 许的情况下,主要股东应该有可能在接触公司的 proxy statement 之外,对公司的管理问题提出意见。 董事会有责任提供一种明确的机制使得主要股东有机会直接同董事会进行交流。 比如公司可以任命一位非执行性的董事,一个 Lead director,或者一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 AFLCIO 代理投票原则中提到, proxy statement 可能没有提到某些公司有很重要影响的问题。 如果发现了这种现象,代理投票人应该采取进一步行动,比如会见公司经理或者促使董事会成员或某个委员会来研究这些问题。 15.非董事人员如 何参加董事会议以及董事会如何参与管理 GM 董事会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欢迎 president Council 中的非董事成员经常参加董事会议。 但如果 CEO 想增加一个正式的参加董事会议的非董事人员,那么这个提议必须得到董事会的允许。 GM 董事会鼓励管理层不定时地派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议,因为在董事会讨论某些议题的时候,有一些管理人员曾参与过这些议题所涉及的活动,从而能够提出更为深刻的意见。 而且某些管理人员被管理层认为具有应该为董事会所认识的特殊的成功潜力,他们可以通过参加董事会来与董事结识。 董事会如何参与公司管理这一 问题得到了较多机构的关注。 七家机构中除了 TIAACREF 和 ATLCIO 没有谈到这一问题之外,另外五家机构或详细或简略地提出董事会应该通过一定途径参与公司管理。 BRT 认为,董事会应该有足够多的机会得到公司运营状况的信息以及参与公司的管理。 除非特殊情况发生,董事会应该将重要的与高级管理人员接触的情况通知给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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