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晟(木浆、高档纸)纸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办理必要的移交手续方可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离职须于 30 天前填制《员工离职(职退)审批表》,报经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批准 后 ,办理移交手续后方予离职。 第四 条 各部门要求辞退员工,须提前 30 日向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办公室提交《员工离职(辞退)审批表》(附后),经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或行政部批准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后予以辞退,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 条 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 手续。 由公司派出培训,为公司服务未到期的。 逃避经济责任的。 承担重要工作,暂无合适人选接 替或承担重要工作项目未完成的。 财产和费用未结清的。 第六 条 员工离职(辞退)必须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公司 方予办理 工资 结算。 第七 条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予办理结算,为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 章 工作 交接 第一条 员工职务调动、离职、辞退等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主管人员交接和经管人员交接。 第三条 主管人员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经管人员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 员。 第四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单位人员名册 ;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五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所经管的财务 、 事务; 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六条 单位主管人员移交由行政部 派员监交,经管人员移交工作由部门主管监交。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分歧,应由监交人述明情况,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认定。 上级主管应在 2 日内予以确认 ,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自交接日起 5 日移交完毕,经管人员移交应自交接日起 3日移交完毕。 第九条 员工移交时应由接收人、监交人依据移交表册点收清 楚,并会同移交人会签移交清册,接收人、监交人有异议的,有权拒签,并按本章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移交应亲自办理,除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 员工应按时移交清楚,若缺少公物或致使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章 请销假 管理 员工请销假管理按《请销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劳资 第一条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 第二 条 员工岗位工资 按《 员工 岗位工资标准 》执行。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 第一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先向公司申请调解,争取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条本制度 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二 00 八年四 月 十八日 盈晟 纸业有限公司 人员增补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增补职位 增补名额 增补原因 □扩大编制 □储备人力 □岗位空缺 □短期需要 招 聘 要 求 □公司内调 □公开招聘 □替换现职员 □引荐 岗 位 素 质 要 求 性别:□男 □女 □不限 婚况:□已婚 □未婚 □不限 年龄: 岁 至 岁 学历:□初中 □高中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 士 职称:□初级 □中级 □高级 专业: 英语:□一般 □四级 □六级 □八级 其他外语: 工作经验: 招聘岗位职责: 到职时间 计划预付薪资 标准岗位薪资 食宿待遇 高级□ 中级□ 普通□ 技 能: 性 格: 计划到职时间 部门意见 副总经理意见 行政部意见 常务副总 意见 员工试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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