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物流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构,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 围内履行职能,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二十条 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 应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章 重点要求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 控制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六)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指度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 至少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 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二)应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三) 独立董事的权力、事前认可程序,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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