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用水合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 验表问题,供水人 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 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 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 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 对水 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附属设施完好,配 合。洗浴中心用水合同(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