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讯公司管理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 五层干部直选聘用流程图见附件 2。 6. 管理干部任期及待遇 对所有三、四、五层管理干部均实行任期制:三层管理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四层管理干部每届任期两年,五层管理干部任期一年。 任期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企业制度 ZD/ZX 120xx 第 3 页 共 6 页 三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前 3 个月, HR 部报请公司经营委员会审批对该管理干部的进一步工作安排,并根据结果落实相关人员的轮岗、留任或免职事宜。 四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前 3 个月由各系统 HR 经理通知其主管领导考虑轮岗事宜,不留任的办理免职手续,特殊情况需留任或轮岗的需报请公司经营委员会审批。 五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必须免职,且各系统重新组织对该职位的直选。 任职期满的管理干部,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并重新确定薪资标准。 经公司经营委员会批准的脱产学习 /进修的管理干部,学习 /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下者,职务保留,期间指定其它人员代理工作;时间超过半年者,不再担任现职,其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后按照本人情况及工作需要再行安排。 7. 管理干部的免职 免职含辞去现职、机构调整免职及工作调整免职三种 形式。 其中辞去现职是管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而其余两种形式为公司安排的。 管理干部拟辞去现职,应提出书面申请,在公司未确定其正式免职之前,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个人价值观与公司价值观不一致、违犯高压线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干部应予免职。 免职管理干部必须在正式免职之日起半个月以内办理好工作 /物品交接手续,由其原岗位所在系统 HR 经理及人事中心 HR 部监督实施。 人事中心 HR 部按照《管理干部聘免谈话细则》安排有关负责人在三、四层管理干部免职后三个月内与其谈话。 管理干 部免职后按技术 /业务线确定职务,并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重新确定薪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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