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讯公司员工人事回避暂行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本规定 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四层单位共事的同事关系。 公司员工工作关系回避原则: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 公 司员工人事回避工作的日常管理: 公司员工在晋升、调配过程中有义务向主管人员申报应回避的非工作关系情况;人事部门在人员晋升、调配过程中应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因联姻等新形成的亲属关系,应进行经常性检查,确定有无需回避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 公司员工在办理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配、政审、监察、审计等管理活动中,凡涉及到本人或与本人有本规定 条所列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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