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讯公司关于辞职员工赔偿金、违约金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本部事业部北研所、公司总部派驻北京工作人员(包括总裁办综合管理部北京科、技术中心管理部北京科、研究部 XX 研究室等)离职员工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由人事中心 HR部驻北京业务人员统一核算,由公司驻北京财务代收后交公司财务。 4. 1. 5 西安研究所、成都研究所、重庆研究所离职员工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由人事中心委托各研究所 HR 经理核算,由当地财务代收后统一上交公司财务。 4. 1. 6 营销事业部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由各事业部 HR 经理核算后, 由当地财务代收后统一上交公司财务。 4. 2 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 4. 2. 1 对在转正但未满合同规定年限内,个人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统招毕业生,按照以下公式核算服务期未满部分(按月计算)的违约金: 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247。 合同规定服务期限(总月份)未满服务期限 如需要赔偿金则按实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另行计算。 4. 2. 2对试用期未转正,且个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统招毕业生,按照以下公式核算个人应付赔偿金: 应支付赔偿金 =(公司人均招聘费+新员工人均培训费) /合同规定服务期限(总月份)未满服务期 限 4. 2. 2. 1 公司人均招聘费 =(招聘宣传费 +招聘资料 +办公邮资费及纪念品及人力资源费等) /当年实招人数 4. 2. 2. 2新员工人均培训费 =(学习用品费 +老师讲课成本费 +学习资料费 +场地租用费) / 当期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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