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资料管理规定wi(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版本状态: A/0 页 码: 2 / 3 到资料完整、准确。 物业服务中心 各专业主管应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检查,确保质量记录的填写符合《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规定的要求,任何文件资料的签署都须采用蓝、黑色水笔并由其本人签名。 物业服务中心 各专业主管应在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的质量记录汇总,提交 客服 主管装订和保管。 资料保管应做好防火、防盗、防 潮等工作,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和编目,如是其他媒介的资料,须得定期进行备份。 所有 物业服务中心 资料原件一律不得领用,内部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可领用复印件。物业服务中心资料管理规定wi(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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