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连锁店零售管理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由收银员更换,未经店长充许,营业员私自更换的; H、 上班时间不得聚集收银台,不得在卖场闲聊、手机需调到震动,不能在卖场接打私人电话,倚靠卖场器具的; I、 上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会客,超过 5分钟的; J、 在卖 场内、办公区域粗言秽语、高声喧哗、 打闹嬉戏; 在卖场内不讲普通话的 K、 私人物品、非销售商品没有按公司规定放置,放在工作台和货架上的 L、 公司员工有电话补助者,公司有公事不能联系上的。 连续三次发生的扣除当月话补。 M、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 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 1 次,并罚款 10 元,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 20 至 50 元: A、 对公司制度不遵守,下发通知任务不能按时完的; B、 对客户的态度恶劣 ,对顾客不礼貌,任意评论顾客言行、 服饰的; C、 不得允许,擅自开启办公电脑、收银机等办公设备的; D、 仓库重地,无故让无关人员入内的;公司人员无故进入仓库重地的; E、 收银员没有见票收款的; F、 不经上级签字同意,私自更改商品销售价格和未经公司打折私自让利给顾客的(另需补足差价) ; 店长必需在核实后 3天内开出赔偿单,否则同样处罚; G、 营业员未经允许代收顾客现金的; H、 自早上 8: 50上班以后,擅自到 收银台索要各组的更衣柜钥匙打开衣柜的(除紧急事情,在各组组长同意下,并与同组的人员一起才可以领钥匙打开衣柜); I、 穿着工装时,在公共场所有不良言形,影响公司声誉的; J、 开会或者参加培训时,迟到的;手机没有调到震动的,交头接耳的; K、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书面警告 1 次,并罚款 20 元,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 40 至 100 元: A、 在卖场争执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B、 未经店长、组长、仓库员的同意,私自在仓库里拿货的;若情节严重的开除。 C、 在上班时间必须专心做好自已担当的工作,如有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情的; D、 对上级态度恶劣,在卖场顶撞上级,拒绝执行上级合理工作安排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记过 1 次,并罚款 50 至 100 元: A、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 人事 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B、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 营业 秩序和 办公 秩序的; C、 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第 10 页 共 18 页 D、 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E、 违反 工作 规程,损坏 工作 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 元以上的 ; F、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 开除 : A、 提 供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 B、 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 C、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的; D、 有偷窃形为,挪用营业款或做假帐行为的; E、 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F、 对公司制度不遵守,下发通知、任务不能按时完成,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 G、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 H、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以上罚款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上交,超过期限不交则将从工资中加倍扣除。 以上惩罚条例的违犯, 每警告 3 次记过 1 次 (不 管口头警告还是书面警告包括记过,都需注明原因,发生时间和造成的影响并由违犯人签字确认) ;一个月内被记过 2 次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的,予以辞退。 四、考勤制度 作为公司的员工,你有义务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员工工作时间以工作排班班次为准(吃饭时间由负责人统一按排 ,并且实行离岗、回岗签到制,不按时回岗按迟到的考勤规定处理)。 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 并到人事部登记 ,不得无故旷工; 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 相关证明(病假应有 正规市级以上医院 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每天须在上午 8: 50以前,下午 6: 30以后共签到 /打卡两次(各专卖店的实际时间按本店的班次时间执行)。 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签到 /打卡,请你在考勤记录中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个人未签到 /打卡,又未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将被视做旷工; 员工忘记打卡的处理方法分两种情况: A、在月底统计组统计考勤之前 公司员工若出现忘打卡的情况,员工主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 /店长核实证明确属全勤后口头警告一次,再次 出现忘打卡情况经部门负责人 /店长核实证明确属全勤后书面警告一次,以后再出现忘打卡情况经部门负责人 /店长核实证明确属全勤后每次罚款 5元。 B、在月底统计考勤工作中由统计组发现的,经部门负责人 /店长核实证明确属全勤后一次直接罚款 5元,其它按旷工处理。 C、不得代他人签到 /打卡。 发现一次,被签到 /打卡者及代人签到 /打卡被扣 20元,月度内部员工被发现代签到 /打卡两次,员工罚款 100元,部门负责人将罚款 50元; 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 并报备人力资源部, 一年内不得超过 3次。 A、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 , 上班后 一天内 补办请假手续; 第 11 页 共 18 页 不超过一天的事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 /店长申请,部门负责人 /店长同意后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 /店长签字,并到人事部备案,然后方可执行;超过一天的事假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 /店长申请,部门负责人 /店长同意后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 /店长签字,交于人事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当月事假、病假达三天或三天以上者将影响当月绩效奖金。 B、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请事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事情况, 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者,应提前以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 /店长及人力资源部,在上班的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正规医院(市级以上)病例或特殊情况证明,如未执行,按旷工处理。 C、员工请假或调休必须向部门负责人 /店长写出书面申请,同意后交人事部批准后方可执行,不能越级申请。 跨月调休需申请补休条。 事假扣发当天工资,并且扣发当月全勤奖。 员工请病假扣发当天工资,不影响当月全勤奖,如无正规医院病例按事假处理。 D、 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 、调休等相关 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一次迟到( 10 分钟以内)口头警告,第二次和第三次迟到( 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5元。 若迟到超过 10分钟罚款 10元,超过 30分种罚款 20元, 超过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当月奖金。 早退按旷工一天处理。 以上处罚部门负责人在当日要到人力资源部报备,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否则部门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然后每次罚款 10元,由人力资源部记入档案,影响绩效考评。 连续旷工二天,当月累积旷工三天及以上、全年累积七天经部门经理 /店长查实原因报人力资源部,给予开除处理。 私自调动班次和上班时间未经上级同意并到人事部报备的 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三倍当日工资并扣发当天工资。 加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补贴。 A、 填写加班、调休申请,写明加班、调休原因,由各部门负责人 /店长签字确认上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B、 人力资历源主管签字后上交总经理签字后,加班申请方能生效。 C、 员工加班一次性超过 2个小时以上方计加班。 D、 加班申请单要在加班之日起 3天内上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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