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常见问题详细解析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 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 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 24 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四、《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 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 计病休时间计算。 五、《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 [1981]36 号)已有较全面的规定。 其中规定,劳动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日;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 20 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给假 45 天;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 4年给假一次、 20 天。 还规定,可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劳动者(例如教师所休的寒、暑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若休假期较短,可予补差,探亲假与路程假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或称基本工资)发给。 国务院上述规定发布较早,对于三 资、民营、私营企、事业单位是否适用该规定未作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否适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规定。 六、年休假。 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 号)第 72 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在新规定未出台之前,企业可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 [1991]2 号)安排劳动者休假。 该文件规定,劳动者休假天数要根据其资历、岗位等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两周;一般以就地休息为主;不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劳动者发放或变相发放钱 物。 这一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企业。 七、其他休假。 除上述假期外,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还可享受婚假、丧假和产假等。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照发职工工资。 这一规定最早见于劳动部颁发的《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意 见》( 1959 年 6 月 1 日, [59]中劳薪字第 67 号)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980 年 2 月 20 日, [80]劳总薪字 29 号、 [80]财企字 41 号)。 • 劳动合同法:劳动维权 利剑出鞘 主管部门 行政不作为将受严惩 山西“黑砖窑”事件,暴露出当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用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失职渎职者应该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黑砖窑”这样的事件,即使没有劳动合同法,现行法律如刑法 也有充足的依据来处理。 刚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主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后,无疑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力度。 用人单位 超一月不订合同付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表示,首先,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 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其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第三,劳动合同法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 20xx 年底, 可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书面合同 可促进维权成本降低 近年来,一些劳动者维权的极端案件频发,有些劳动者因工资无法讨到又无法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最终酿成刑事案件。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维权之所以成本高,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重要原因。 一旦发生纠纷,很多劳动者没有证据来主张权利。 基于降低维权成本的考虑,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在多个层面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 例如: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还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等等。 守法企业 不会增加劳动成本 有些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可能导致用工成本提高,影响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在劳动合同法一年多的审议中,立法机关收到并充分听取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大量的建议和意见。 调研发现,如果企业守法,这部法律不会增加劳动成本;如果企业违法侵犯工人权利,那么劳动成本将会 大大增加。 近年来,我国劳动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权益被侵犯的劳动者缺乏救济渠道。 劳动合同法能够在这方面发挥矫正作用。 在任何国家,一个违法的、不尊重劳动者的企业,其寿命和利润是不会持久的。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不会影响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因为一个企业最终的利益和效益一定与其是否守法成正比。 • 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刘某与受聘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刘某年薪为 3 万人民币,公司按年支付工资。 工作几个月后,刘某发现该公司已经负债累累,随时有倒闭的危险。 刘某害怕公司一旦破产,自己到年底可能会一分钱都 拿不到,于是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已工作的几个月工资,并要求以后的工资不再按年支付,改为按月支付。 公司却以双方已有劳动合同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刘某该怎么办。 该贸易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为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 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劳动任务完成后即支付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欠付的劳动者工资列入第一清偿顺序,首先支付。 刘某可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纠正公司的错误做法,废除劳动合同中按年支付工资的条款,改为按月支付,并要求公 司一次性全部支付王某已工作的几个月工资。 解读十: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关联条款: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 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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