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集团(建筑地产、贸易物流、医药)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度目标描述 3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4 …… …… …… …… 预计实现营业收入进度节点 时间 1 时间 2 时间 3 时间 4 …… …… …… ……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1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2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3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4 …… …… …… …… 预计实现利润进度节点 时间 1 时间 2 时间 3 时间 4 …… …… …… ……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1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2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3 预计完成进度目标描述 4 …… …… …… …… 19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重大 生产经营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重 大生产经营项目、业务的协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有效提高经济效益,防控运营风险,促进企业 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 决策制度的意见》 、国资委有关规定、通用技术集团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生产经营项目,是指以下非投资类经营项目: (一)境外建筑施工项目; (二) BT(建设 移交)、 BOT(建设 运营 移交)项目; (三)境内单个项目合同造价超过 5 亿元或建筑面积超过 20 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施工项目; (四)需要 动用资金(含借款、融资、预付) 2 亿元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 (五)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1 亿元(含外币折合)的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目; (六)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含外币折合)的其他贸易物流项目; (七)需要集团资金支持或融资担保的项目; (八)集团决定作为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级及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集团系统各相对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程序,需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内部管理控制程序。 20 第二章 项目协调与职责 第四条 集团运营管理部是重大 生产经营项目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直属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管理,对各直属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 综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集团其他职能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管理需要,视具体情况 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工作。 第五条 集团各直属企业要明确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主管部门或岗位,负责有关项目的 内部决策 申请、 提交 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各直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履行各环节职责,完善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体系。 项目 主办单位 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必 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集团相关管理 规定,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 运作 、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进行全面严格管理,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项目确定及申报 第六条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由各直属企业自行决策确定,各经营单位应参照 “ 三重一大 ” 等相关规定,制定企业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 第七条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选择确定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总 体规划; (三)符合项目所在企业自身发展规划; (四)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非主业项目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 21 (六)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且动用资金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七)项目本身要有可操作性、可预见的较好盈利水平。 第八 条 各直属企业确定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后,应于 10 日内向集团运营管理部提请项目备案,备案资料包括: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1); 企业同意项目实施的审批文件(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党政联席会纪要 /批复等文件的扫描件); 项目合同;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阶段性目标分解表》(见附件 2); 项目相关的框架性协议、招标、许可、批准文件、合作方资信证明; 项目成本、效益测算。 第九条 集团运营管理部根据项目主办单位提交的项目备案材料,将项目信息录入《重大生产经营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台帐》(见附件 3)。 集团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阶段性执行目标,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示外,一般不 做书面 回复。 集团 自收到备案的项目材料 5 个工作日内未予回复的 , 视为备案通过。 第十一条 因 项目实施需要设立项目公司 ,原则上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对涉及集团主业的项目原则上要处于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地位。 项目公司设立按照《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经备案的项目可相应简化论证审批程序。 第四章 项目的过程监管 第十二条 集团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管 22 理, 运营管理部建立以下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报告制度、月度报表询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项目总结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实行不定期报告制度。 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或根据集团相关部门要求,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所面临的困难、问题随时向集团报告。 相关困难、问题由运营管理部协调相应部门协同解决。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发生可能影响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按预定目标完成的重要事项,或发生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项目主办单位须及时主动向集团报告。 第十四条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实行月度询查制度。 集团在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注:分行业 另行制定)、检查、座谈、专题汇报等方式,向项目主办单位询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主办单位 应于每月 30 日前向集团运营管理部报送 截止当月 20 日数据的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并对所汇报的内容负责。 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的月度询查工作,重点了解项目进展状况、面临困难问题及对项目进程的影响程度、上期所布置事项的处理情况等,并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归纳整理,分别反馈给集团各有关职能部室,重大问题及时向集团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实行现场检查制度。 集团可根据项目监督管理需要 ,建立 运营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法律审计部组成的联动检查机制,不定期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实施评价, 检查后由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并向集团领导提交,相关结果将作为运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业务具体进展情况; (二)项目、业务合同(协议)执行及履约情况; (三)项目、业务的资金使用、资金来源和融资、财务状况情况; 23 (四)项目、业务阶段性目标及其他指标实现情况对照分析; (五)需要报告集团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在竣工验收或运作完 成时,项目主办单位应对项目运作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价,于 1 个月内向集团报送项目总结评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业务决策阶段中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情况回顾; (二)项目、业务实施全过程中合同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变更,项目建设或业务运作的进度、质量及效果,资金支付和管理情况等; (三)项目、业务产能、技术、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可持续能力、环境和社会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等总体评价; (四)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 第十七条 运营管理部对 重大生产经营 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并将项目执行情况 初步评价及项目主办单位对项目的总结评价报告提交纪检法律审计部。 第十 八 条 纪检法律审计部根据需要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或指导实施后评价,相关结果作为企业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第 十九 条 各直属企业要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建立管理档案,从项目申请至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方面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成册,按档案管理制度归档长期保存。 第二十条 各直属企业要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执行情况、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控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 整改。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对项目目标可加以变更和调整。 项目动用资金超出计划,各直属企业应向集团专题报告,追加的资金投入要按程序报批,专款专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责任与奖罚 24 第二十 一 条 集团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因 不按管理程序进行决策、 管理不善、用人失察等造成项目失败、资产流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二十 二 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擅自开展重大生产经营项目,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或直接当事人 责任,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 三 条 对项目运作中提供不实信息致使决策失误,或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资料,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 四 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重大问题或与预定目标出现重大偏差,集团可视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做出警示、责令限期整改、要求撤换项目负责人、扣减项目主办单位绩效等处罚。 第二十 五 条 集团对运营良好、综合效 益显著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予以表彰,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以总经理奖励基金、专项奖 励等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 六 条 集团各直属企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备案。 第二十 七 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八 条 本办法由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 二十九 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报通用技术集团备案。 附件: 《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备案申请表 》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阶段性目标分解表》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台帐》 25 附件 1: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备案申请表 (建筑施工项目)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总承包( ) /专业承包( ) /BT 项目( ) 建设单位 拟施工单位 工程性质 政府工程( ) /军队工程( ) 房地产开发工程( ) /企业自筹自建工程( ) 经营模式 自营( ) /承包( ) 区域范围 京内( ) /京外( ) /境外( ) 工程地点 国内项目:( )省( )市 国外项目:( )国 建设周期 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预计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 ㎡ ) 工程造价(万元) 动用自有资金(万元) 预计总利润(万元) 其他备注 编制人: 联系电话: 26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备案申请表 (国内贸易物流项目)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贸易业务( ) /物流业务( ) /其他业务( ) 主要合作 客户对象 客户类型 国有企业( ) /私营企业( ) /外资企业( ) 拟实施单位 运营模式 自营( ) /代理( ) /合作( ) 运作周期 预计开始时间:( )年( )月( )日预计结束时间:( )年 ( )月( )日 标的数量 项目总金额(万元) 动用自有资金(万元) 预计总利润(万元) 其他备注 编制人: 联系电话: 27 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备案申请表 (进出口贸易项目)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进出口 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进口贸易( ) /出口贸易( ) 国家或地区 拟实施单位 运营模式 自营(。新兴集团(建筑地产、贸易物流、医药)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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