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检测设备,否则,应具备相应检测设备。 2) 申请方应制订产品一致性管理规定。 应包括变更的控制要求, 明确规定受控零部件和材料发生变化时,向认证中心申请备案。 3) 成品检验规范 (或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文件 )应包括认证评价指标的检验频次、检验方法、判定原则。 CSC/G120720xx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节能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 第 5页 共 9页 版本号: B版 实施日期: 20xx年 2月 25日 4)认证证书及标志管理规定符合 CSC 的相关规定。 初次认证如未制定认证证书及标志管理规定,应提交获证后制定相关文件的申明。 , 认证中心将按照审核程序 的要求实施初始工厂审 查。 查的依据是 CCEC/T0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 、 、 、 、 、。 认证时,应对工厂在采购和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情况进行审 查。 工厂审查符合要求未发现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荐认证注册。 工厂审查出现一般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在不符合项整改并经验证合格后,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 不符合项应当在 30天内采取纠正措施,无特殊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时限最长不能超过 45天。 工厂审查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迟给予认证注册资格 或不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当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迟给予认证注册资格时,申请方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整改期为 3个月,全部整改均已完成后,应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认证中心将再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逾期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再次审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申请方不能获得产品认证资格。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 在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根据需要,产品检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根据工厂的生产规模以及所申请认证产品的数量 和产品的复杂程度,确定审查人日数。 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评价与批 准 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对产品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经批准,认证中心向申请方颁发节能 /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办理标志使用、认证公告等事宜。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产品检验时间、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 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 产品检验时间一般为 15个工作日 ,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 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工厂审查后递交报告时间为 5个工作日,以审查组完成现场审查、或收到工厂递交的符合要求的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价、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共计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6 获证后监督。 ,认证中心安排检查员到生产现场进行产品一致性确认。 产品一致性确认的依据是 CCEC/T0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 、 、 、 、 、 和 相应条款的要求。 CSC/G120720xx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节能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 第 6页 共 9页 版本号: B版 实施日期: 20xx年 2月 25日 : 1) 确认申请方实际使用的受控零部件和材料是否和申请材料相一致 ,是否发生变更。 2) 申请方是否按照检验规范的 要求进行产品 品检验,并保存相关记录,包括认证产品评价指标的检验记录。 3) 认证产品的投诉情况以及对投诉的处理。 4)认证证书和 标志的使用是否满足 CSC的相关规定。 5)针对上次确认时 的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效果的进一步验证。 6) 申请方生产状 况的变化情况 (如搬迁、法人变更、重大设计、工艺变更等)。 7) 环保认证时,应对工厂在采购和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的时间一般为 12个检查人日。 : 产品一致性确认符合 要求未发现不符合项时,确认结论为建议保持认证注册。 产品一致性确认出现一般不符合项时,确认结论为建议在不符合项整改并经验证合格后,推荐保持认证注册资格。 不符合项应当在 30 天内采取纠正措施,无特殊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时限最长不能超过 45 天。 产品一致性确认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时,确认结论为建议推迟保持认证注册资格或不推荐保持认证注册资格,当结论为建议推迟保持认证注册资格时,申请方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整改期为 3 个月,全部整改均已完成后,应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认证中心将再次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再次验 证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申请方将被撤销产品认证资格。 产品的监督检验 督时, 对获证产品, 由 认证中心检验管理人员制定 具体 抽样 方案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产品中抽取一个型号的产品; 环保认证时,还需对塑料和电子元件进行抽样,塑料和电子元件各抽样一份,每份重量在 200g 以上; 认证中心指定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场所一般在生产厂。 产品一致性确认和产品抽样检验可同时进行。 ,认证中心重新制定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应增加抽样数量,应包括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型号和其他认证单元 /该 认证单元内的其他产品型号(当只有一个获证单元时),如还有不合格现象,则判定所有获证单元不符合要求。 结果评价 产品一致性确认和监督检验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 证书持有者 的认证资格,允许使用认证标志。 否则,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并予以公告。 不能按规定要求接受产品一致性确认和检验的 证书持有者 ,认证中心将收回该 证书持有者 全部认证证书。 生产状况变更 证书持有者 在发生下述情况时,应在 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认证中心: 1) 证书持有者 搬迁,通信地址变更; 2) 法人、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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