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合同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 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xx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xx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 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 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xx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 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xx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 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xx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 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 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 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 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 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 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 --------------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 中国 ” )__省(自治区)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__市(县)__(部门)(被授权人)(下称 “ 甲方 ” ),地址:__,被授权代表:__,职务:__;与__(下称“ 乙方 ” ),注册地点:__,注册号: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国 籍:__。 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省(自治区)__市(县)签署。 鉴于: (1)__人民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__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 “ 项目 ” )。 该项目已于__年__月__日获得__省 __(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批文见附件9); (2)__(甲方)于__年__月至__年__月对__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__,确定由__(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 项目 ” 或 “ 污水处理项目 ” 指 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__立方米,地址为__。 “ 本协议 ” 指 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 出水采样点 ” 指 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 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 法律变更 ” 指: 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 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ii)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 工作日 ” 指 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 化学品 ” 指 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 基本水量 ” 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__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 谨慎运行惯例 ” 指 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 进 水采样点 ” 指 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 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 接收点 ” 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 交付点 ” 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 开工日期 ” 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__天,或 (b)__年__月__日,或 (c)其他条件。 “ 开始商业运营日 ” 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 履约保函 ” 指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 批准 ” 指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 融资完成 ” 指 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 融资文件 ” 指 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 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 生效日期 ” 本协议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 适用法律 ” 指 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 商业运营期 ” 或 “ 运营期 ” 指 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 特许经营期 ” 具有第2.2条规定 的含义。 “ 投标保函 ” 指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 维护保函 ” 指 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 违约 ”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 违约利率 ” 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__%。 “ 污水 ” 指 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 ” 指 位 于__共计__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 污水处理服务费 ” 指 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 污水处理单价 ” 指 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 运营年 ” 指 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 运营月 ” 指 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 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 运营日 ” 指 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 移交日 ” 指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 政府部门 ” 指 (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 最终竣工日 ” 指 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 终完工通知之日。 1.2 其它 在本协议中: (a)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b)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 “ 一方 ” 或 “ 各方 ” 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 “ 包括 ” 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 “ 但不限于 ” 连用; (e)所指的合同是指有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合同不时 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f)所指的 “ 维护 ” 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