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住房制度(doc11)-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基金的提现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从住房基金帐户提取现金: ( 1) 在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 (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的; ( 3) 劳动合同期满,劳资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 4) 因公死亡的; ( 5) 总裁同意下的其它条件。 住房基金提现比例见表 2。 从住房基金帐户中提现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4 购房 、购房能力和自己及家人的需求后自行决定住房的购买(含建造、翻建和大修)及购买方式。 、银行、建筑商、材料供应商或房东等有关方面签订协议后,按住房基金申请程序向集团提出使用个人住房基金申请。 员工根据《住房基金使用审批单》上的批示使用住房基金。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10 页 表 2 住房基金提现比例 xx工龄( X) 提现比例 住房基金提取额 X≤ 3年 0 住房基金的 提取额度=已经积累的住房基金余额提取比例 3 X≤ 6 年 50% 6X≤ 10 年 70% X10 年 90% 因公死亡的 100% 5 特殊供房 集团向房产开发商整体购房或集体办理银行按揭的方式获取房屋产权,以满足特殊供房的需求。 所谓特殊供房是指由集团统一办理银行按揭并由集团支付全部房款的房屋供应。 获得特殊供房的员工用积累的住房基金偿还集团支付的房款。 ,集团按合同约定、承诺或在其转正之时为其提供住房。 ,按其居住房屋的价值向集团办理借款手续(《购房借款协议》见附件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特殊供房对象 ( 1) 硕士学历(含)以上的员工; ( 2) 经理级(含)以上的员工; ( 3) 本集团聘任的高级、副高级专业人员; ( 4) 根据合同规定可获得住房的员工。 特殊供房的产权 ,自特殊供房者住房基金积累达到所借房款额,并与集团办理清款手续后可取得产权。 ,若合同期未满而住房基金的积累已达到所借房款的,可提前获得产权;若合同期已满而住房基金未达到 所借房款,则按合同规定取得住房产权,并将住房基金积累额调整为所获产权的房屋价值。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6 页 共 10 页 员工在取得产权前离开集团,交清房款后获取产权。 员工与集团的合同期满,所交房款等于借款减去住房基金积累额(均按国家规定利率折算)后的不足部分。 员工与集团的合同期未满,但经集团同意解除合同的,所交房款=(借款-住房基金积累额) 120%。 6 租房与搬迁 ,其功能仅限于满足自己及直系亲属的居住,且所租房屋的年租金不能超过当年住房基金积。燃气公司-住房制度(doc11)-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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