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宝特服装公司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责任制度、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 防火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 明火作业管理 ① 凡在厂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 “ 明火作业许可证 ”。 “ 明火作业许可证 ”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② 明火作业必须在 “ 明火作业许可证 ” 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③ 明火作业 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设备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④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⑤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⑥ 动火作业完 毕,设备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⑦ 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 吸烟管理 ① 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区)内吸咽,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② 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③ 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电源管理 、检查、保养维护。 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 、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 米。 ,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 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 a)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b)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c) 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 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d)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e) 公司设备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维护。 f) 每月对消防拴、灭火器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2. 消防器材的管理 a) 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设备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b) 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七、建筑防 火管理 、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 建筑防火管理办法 ” ,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和 “ 建筑防火管理办法 ” 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 方可进行施工。 ,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订 “ 安全防火责任书 ” ,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的方针,实行 “ 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 ” 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发放和使用 、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提供。 (包括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因事(含学习、长期外借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交由企管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定期排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半个月对本部门、区域等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认真登记。 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 “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 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 及时向设备部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限期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限期及时排查。 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公司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消除尘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 得力,成绩突出者。 二、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班组、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 2050 元/人、次。 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 100 元。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 30 元/人、次。 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 50 元/人、次。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 50500 元/处。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 50~lOO%。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 元 /人、次。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人 100 元/次。 凡因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 三、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 者。 对违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 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节假日期间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汛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电梯、等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使用操作等作业的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年满 18 周岁。 b)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 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d) 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公司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是否 有违规行为。 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主持。 、主任、安全部门成员。 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领导同意另行派人参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发 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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