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红运综合投资(物流、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发工资待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方可 将待发工资发放至本人。 连续旷工三日,月累计旷工五日或一年内累计 旷工十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擅自离职者公司人力资源部要 须 下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本人签收回传(双方各留一份),如不接收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以邮寄方式寄往员工入职表上填写的地址(已备劳动纠纷所用)。 第 七 条 离职手续:辞职、劝退、辞退、开除者,均须履行相关手续。 员工离职时应做好各项交接工作,包括工作移交、客户档案、工作记录本、公司用品、公司文件、公司财务等。 员工必须先圆满地完成工作移交。 如工作移交不能按时完成,公司有权推迟该员工的离职日期。 然后清理并归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公司也应归还属于该员工的个 人财物,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所有的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经主管经理、财务部审批后,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方可离开公司。 第六条 离职流程 离职审批权限 辞职人员层级 审批人员 最终确定 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会 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 单位总(副)经理 总公司部门(副)经理 单位总工程师 行业分管副总经理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分 管副总 总公司 总经理 董事会 主管级以上员工 (或重要岗位的员工) 单位部 门经理 公司总经理 行业分 管副总 总公司人 力资源部 人事分管副总 服务员、保安、保洁、生产操作人员、技工、后勤一线人员 主管领导 部门经理 单位总经理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公司 人力资源部经理 24 薪酬管理制度 目 的:本着对内公平合理、对外有竞争力、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原则 试用范围:辽宁红运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规定相关制度如下: 第一条 员工的工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种,对不同员工公司采用不同 的方式支付工资。 月工资发放日期 根据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各公司核发工资日期发放 , 计薪日期为上月 1 日至 31 日,年薪除按月发放部分工资外,次年初发放其余部分。 各 公司根据经营指标与业务范围核定人员编制与工资总额,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遇重大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调整时可另行调整)。 第二条 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各单位按实际情况, 编制工资体系 ) (一)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二)效益工资:根据经营计划、 KPI 指标 按实际完成情况提取。 (三)补贴:技术职称、通讯补助、餐费补助 、外勤补助。 第三条 工资的评定 (一)根据总公司岗位职务标准评定(其中考虑员工的实际能力,个人工作表现及试用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而定。 )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分为两种情况: 按聘用时 岗位、职务、工作量拟订工资标准,统一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转正后工资的 80%、试用期无效益工资。 特殊岗位、特殊选聘的另行规定。 技术人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入职之初,双方约 定。 第四条 工资的计算 25 日工资 =应发工资 /实际 考勤 天数 (法定假日不做考勤) 应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 +满勤 +补助 考勤扣发 考勤扣发 =日工资 *(应 考 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指扣除正常休息日即有效的上班时间(例如: 31 日的大月份,按每周 5 天工作日,每月在无任何请假的情况下,实际出勤日为 23天) 第 五 条 工资调整 (一)员工的职务、岗位变动,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化,执行与调整后的职务或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员工业务能力增减或实际工作表现的优劣,经考核后其工资也将调整,其幅度由考核结果决定。 (三)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特别突出,按奖惩制度应给 予相应调整。 (四)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使公司蒙受 经济 损失或给管理带来较大影响者,在处理结束之前,停发其当月工资,听候处理。 (五)员工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复职时,不予补发。 (六)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各项税费,由公司在 核 发工资时扣除、代缴。 ( 七)对于在法定假日,由公司安排加班者,应计发加班费,个人加班 行为 ,不计加班费,但作为考评的依据。 第六条 工资的审核 各下属公司根据薪酬发放日期按时通过 OA 附件薪资核发日期 提报 工资审批流程 ,经部门经理、 公司 财务经理及总经理签批后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处审核,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依照各公司制定薪酬标准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审批至 财务请款流程,待所有审批结束后方 26 可发放。 注: 如各公司在每月有额外增加其他方式绩效奖励等,应在工资审批前将额外增加的绩效奖励方案经各单位总经理及行业分管副总签 署意见后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人事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在工资中发放。 27 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各类福利享受的条件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第二条 福利类别 法定福利和弹性福利两类。 ( 1) 法定福利 :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具体配套福利, 包含节假日安排、缴纳社会保险等。 ( 2)弹性福利:是指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根据企业管理实际状况给予员工享受各类福利,包括优惠购车购房、工作 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免费体检、 节 日福利、生日礼物 等, 具体采用 货币形式 或 实物形式 另议。 第三条 福利管理 法定的 各种 节 假日和休息日, 公司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个人原因应当给予的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事假、工伤假等。 (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和休息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年 休假期表如下: 序号 工作年限 带薪年假天数 1 满一年 1 天 /年 2 满二年 2 天 /年 28 3 满三年 3 天 /年 4 满四年 4 天 /年 5 满 五 年不满十年 5 天 /年 6 满 十年不满二十年 10 天 /年 7 满二十年 及以上 15 天 /年 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 者 ; (三)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 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 7 天,晚婚(男 25 岁,女 23 岁) 10 天,如到外地(不含旅游结婚)结婚的,根据其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但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扣发当日工资 ) ;办理婚假时由本人书面申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并在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段使 用; 天(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属于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十五天 ;属于多胞胎生育 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 天; ( 1)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二胎的,以上假期按生育第一胎计算 ,按产假处理; ( 2)女职工 产假期间 的工资由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无保险员工公司按照最低生活标准 900 元 /月支付; ( 3)产假不能分段使用,需一次性休完; ( 4)配偶持医院证明,可享受 7 天带薪看护假。 :员工 双方直系亲属 过世,可享受带薪假 3 天,需到外地办丧 29 事,可依其往返时间加给路程假 (路程假扣发当日工资) ;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 :本人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 申请并 填写《请假申请单》上交人事专员处。 紧急情况下,应于当日 8: 00 前用电话通知主管经理或人事专员(当主管经理不在时),并于事后二日内提供医院证明材料,补交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1)一般病假:指不住院的病假 (无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因病或非因公受伤。 按事假处理,扣发当日工资 ;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天之内不扣工资,超过三天的请假天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00 元)发放。 ( 2)住院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住院时,凭市级以上医院 诊断 证明,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① 实际工作年 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②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③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 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0 ( 3)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息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 劝 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事需请事假,根据规定扣除当日工资,连续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 15 天,全年度累 计不得超过 20 天。 应本人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 申请 ,填写《请假申请单》上交人事专员处。 紧急情况下,应于当日上午 8:00前 30 分钟内用电话通知主管经理或人事专员(当主管经理不在时),并于事后二日内提供紧急情况证明,补交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1)每月事假累计达一天 者扣发一天工资。 扣发标准为:本人当月 应发工资(含提成、绩效、加班费等) 除以当月实际工作日 , 请假当日的公司承担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 2)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 ,取消年终评奖资格;超过 50 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在履行国家义务、社会义务而占用的工作时间为义务假,具体有以下情况: ( 1) 行使选举权; ( 2) 出席政府、民主党派、工会、团组织、妇联等召开的区级以上代表大会; ( 3) 担任法院陪审员、证明人、辩护人等; ( 4) 出席区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大会; 31 ( 5) 企业指定的群众性活动; ( 6) 不脱产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活动(每月 不超过两天); ( 7) 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事宜。 、丧假、婚假、义务假按上述规定为带薪假期,事假为不带薪假期。 第四条 请假逾期 病假、产假因实际情况,确须延长假期者,持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延长假期,但不得超过年累计日数。 延长期不计发工资。 其余原因请假,如因实际情况确须延长期限者,经上级主管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逾期不计发工资。 第 2 条中如无充分理由说明逾期原因,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请假 流程 及权限 由本人事先填写(特殊情况可上班后补写)请假申请单,由上级主管批准后,交人事专员处备案;凡未按程序请假者,视为无效,根据情节按奖惩制度处理。 集团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批准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下属员工请假一天(含一天者)由主管部门经理签字,下属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并由本公司人事专员通过 OA 流程上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备 案,待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 方可有效 ; 集团部门经理、 下属公司副总经理 级别以上人员 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必须经总经理 董事长 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第六条 请假者必须将有关工作交待清楚,并指定负责人,如因此影响工 32 作由请假者和准假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员工所请各假 期 如有欺骗 行为,除以旷工处理以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惩处。 第八条 一年内员工累计旷工 5 次,或连续 3 天或累计达 7 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第九条 保险福利险种分类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保险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保险。 其中意外伤害险是公司为已退休无法参保五险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其他保险是为公司。20xx年红运综合投资(物流、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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