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深圳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动合同的履行、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都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后 ,未变更的部分仍 然有效。 第十五条 员工的职 位 、 劳动报酬 升降与岗位调整属于公司的管理行为和自主权利,不属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 可以 依据岗位管理规范 和 制度 ,或根据 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与业绩、知识技能水平 、考核结果 等对员工工作岗位 及 劳动报酬 水平予以调整。 第十 六 条 公司与 员工协商一致 ,可以随时 变更或 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可以在条件成就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 七 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在试用期内 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第十 八 条 符合 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可以在条件成就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 十 九 条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后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员工应当及时、全面地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章 违约的责任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企业 () ://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企业 () 3 文件编号: JTZDLD。20xx年深圳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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