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材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多次联合召开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现将上海近期开展物流统计工作的情况和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物流统计工作重要性 物流统计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现代物流业是跨部门、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 也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全面有效地开展物流统计工作十分重要而且迫切。 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重要指标。 物流统计核算能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发展水平和能级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 因此,建立合理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对物流运行水平和质量进行经济考量与解释,成为监测、分析物流运行状况,制定物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二、物流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统计调查试点单位 工业、批发贸易业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 从市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中选定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 工业、批发贸易业等货物生产、流通, 20xx 年销售收入在我市排 24 行前 100 名的各种经济类型独立核算法人企业。 试点阶段,选取部分企业作为统计对象。 物流相关行业企业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 从市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中选定年物流业务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以上全部独立核算法人的部分企业作为统计对象。 试点阶段,选取部分企业作为统计对象。 (二)统计调查表式 统计调查分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表和企业物流状况表三种类型。 其中,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表主要调查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的物流经营活动情况;企业 物流状况表主要调查工业、批发贸易业企业货物采购(含回收)、销售的物流与费用情况。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基层调查表分半年报和年报。 工业、批发贸易业企业等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物流状况”两种表式;物流相关行业企业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两种表式。 半年报表为本年 7月 20日前报送,年报为次年 3月 1日前报送。 试点调查阶段,上报时间定为 10月 30日前报送 报送方式:通过进入“上海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进行网上直报。 三、物流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物流统计 工作由上海市经委相关处室和上海市物流协会联合组织实施。 日常统计工作由上海市物流协会负责。 上海市统计局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5 四、加强统计工作质量考核 物流统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上海市经委将会同市物流协会定期对各试点单位物流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好和问题较多的责令改进。 26 不断探索 扎实工作 切实提高物流统计工作水平 江苏省经贸委 20xx年,由江苏省经贸委会同省统计局和省现代物流 协会联合实施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物流统计与核算工作,两年多来,通过不断完善,这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物流统计工作任务, 两次受到了省统计部门的表彰。 目前,我省物流统计的样本是从 20xx 年全省经济普查库中39 个大类行业、 20 多万家主营业务收入在 20xx 万元以上企业中抽取的工业、批发零售业和物流企业共 3200 多家。 企业统计报表分半年和年度通过网上直报系统 报送。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核算,并邀请专家对核算结果进行论证后,由省经贸委、统计局和现代物流协会联合对社会发布全省年度物流业发展统计公报和季度物流 业运行情况通报。 每月还向省统计局报送全省服务业统计快报中有关物流业的指标数据。 去年 9 月乌鲁木齐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后,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省物流统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去年 12 月 6 27 日,我们与省统计局联合召开全省物流统计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对全省物流统计与核算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市经贸委和统计局交流了各自开展物流统计工作情况,切实研究进一步做好物流统计工作的措施,会上还对各市物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同时,根据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对 20xx年物流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 署。 二是改进了物流直报系统,保障了统计数据的有效性。 为使企业及时、准确、方便地上报物流统计报表,今年上半年我们和系统服务商光彩未来软件公司联系,对直报系统进行了改进。 系统改进后,企业的登陆流程比以前简化,方便了企业上报统计报表,报表上报率和质量也大有提高。 系统改进的重点是在原有的逻辑审核基础上,又增加两道人工审核。 原来报表从企业上报到数据入库只有一个逻辑审核关系,造成部分企业上报的报表质量不高,甚至是空表。 改进后的审核功能是利用我们为市、县(区)开通的二、三级管理平台,将报表审核功能分成省、市两级人工审核 ,促使样本企业的报表数据除了系统原逻辑关系审核外,还需通过各市级初审和省级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数据库。 物流统计调查审核的上下联动,不仅保证了 28 物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还提高了数据的有效性。 三是发布了 20xx 年江苏省物流业发展统计公报。 今年 4月,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和省现代物流协会联合发布了《 20xx年江苏省物流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 发 布的物流 统计与核算 数据,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省物流业的规模、结构、发展水平,得到了 社会各界的 普遍好评。 从统计公报看, 20xx 年江苏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继续扩大,结构渐趋合理 ,供需结合紧密,运行态势良好。 统计数据显示, 20xx 年江苏的地区生产总值( GDP)达到了 ,比上年增长了 %;全省社会物流总额达到 ,比上年增长 %;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 ,比上年增加 ,增长 %。 其中运输费用比上年下降 个百分点,保管费用中的配送、加工费用分别增长了 %和 %;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率为 %,比上年下降 个百分点;20xx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为 ,比上年增 长 %,增幅比上年提高。 四是加大了物流统计培训力度,积极帮助各市开展核算工作。 为切实做好物流统计工作和使企业统计人员尽快熟悉升级 29 后的系统,我们派出工作人员为南京、南通、常州等市的企业进行业务培训,进行物流直报系统的现场演示,对各项指标解释及指标数据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讲解,指导企业正确上报。 我们还制作了新的用户手册放在直报网上供企业统计人员参考。 去年,我省南京、苏州、无锡三市率先开展了地市一级物流统计指标的核算工作。 今年,南通、常州等市也积极准备开展市一级物流核算工作,我们已对南通、常 州两市负责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上半年,南京、苏州、无锡三市已发布了年度公报、季度物流运行情况分析也逐渐走上正规。 五是修订了 全省物流统计报表制度。 根据国家对 《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修订情况,为保证与国家物流统计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及时会同省统计局和省现代物流协会进行研究,结合我省开展物流统计与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江苏省物流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度的指标体系、统计范围、统计及核算方法、指标解释等与国家基本一致,本月将由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联合下发并组织实施。 30 六是利用全省物流 业信息数据库服务企业。 江苏省物流统计制度的建立,为建立全省物流业信息数据库的提供了基础资料。 数据库的建立,便于我们全面了解全省物流企业的情况,使我们能够为企业服务。 目前,我们根据工业企业的物流需要,结合数据库中的物流企业情况,为工业企业选择合适的物流企业提供帮助,为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间的合作牵线搭桥。 两年多来,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物流统计与核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物流统计的各项工作已基本走上了正轨。 但还存在工业企业拿不出准确的物流数据、部分企业报表质量有待提高、核算中一些原始数据不易直接得到等问 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这次全国物流统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物流统计工作。 特别加强支柱产业的物流状况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功能,简化系统的操作流程,方便统计人员操作;继续采用行政推动和统计执法的方式,提高报表上报率等,进一步提升我省物流统计工作水平。 31 福建省物流统计工作情况 福建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 20xx 年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625 号) 文要求,为做好我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参照国家做法,我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由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物流协会联合组织实施,主要做法如下: (一)扎实开展“十五”期间全省物流业初步统计核算工作 20xx年 10 月,我委会同省统计局、省物流协会制定了《福建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由省物流协会开展我省“十五”期间全省物流业初步统计核算工作,为正式组织实施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打下基础。 “十一五”全省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由省经贸委、统计局、物流协会共同成立研究小姐,并邀请福建调查总队 、省运管局和铁路、民航部门共同对国家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进行学习研究,并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是由省物流协会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基层调查工作,向 100 多家企业寄发了基层调查表,并对收回的报表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三是由省物流协会根据历年统计年鉴资料及有关部门统计资料,结合基层调查情况,核算出“十五”期间全省社会物流主要经济指标。 四是由省经贸委、省统计局、交通运输有关部门、高校等有关单位物流专家、统计专家对省物流协会初步统计核算出的“十五”期间物流经济指标 32 进行论证审核,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核算结果进行多次的修改完善, 20xx 年 由 省物流协会在内部刊物上发布了我省“十五”期间全省物流业运行主要经济指标。 (二)正式建立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在“十五”期间全省物流业初步统计核算工作基础上, 20xx年 4 月,省经贸委与省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通知》(闽经贸运行〔 20xx〕 284 号),正式建立了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明确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由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物流协会联合组织实施,具体的物流统计基层调查工作由省物流协会承担,最终统计核算数据由省经贸委、统计局进行审 核和评估,有关信息的对外发布由省经贸委、统计局和物流协会三家联合组织进行。 并要求各设区市物流牵头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督促所辖被调查企业,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按我省报表制度,企业调查范围为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工业、批发贸易业等货物生产、流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以及物流相关行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 其中:工业( 300 家)、批发贸易业( 200家)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类产品选择若干个企业调查。 物流相关行业企业( 330 家),其中道路运输、水 路运输、港口、仓储为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装卸和运输代理为营业收入 20xx 万元以上,全部机场、航空公司和邮政企业。 (三)重点做好基层调查培训辅导和催报工作 由于物流统计报表制度是首次建立,为使企业更好地填报基层报表,我委选择了 10 家不同类别的企业对基层报表进行了 33 试填报,并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填报人员现场进行答疑、交流,对填报难度较大的指标进行了分析和界定。 由于调查企业家数较多,考虑到企业在具体填报时将会咨询很多具体问题,为了做好咨询答疑工作, 20xx 年 5月,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物流协会联合召开了全 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座谈会,邀请了 国家物流信息中心何辉副总经济师 对参会的各设区市物流牵头部门、统计局和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辅导。 之后,我省成立了由省统计局、高校共 6 位专家组成的全省物流统计填报辅导小组,研究确定指标填报方法和口径,并编写了企业基层调查表填报指南。 由于企业基层调查报表是整个物流统计核算报表制度的重要内容,提高企业基层调查报表回收率是提高最终统计核算数据质量的关键。 因此,我省把加强催报工作作为组织实施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各设区市物流牵头部门、统计局做好督促催报外,省物流协会 还对未按报表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基层报表的企业逐个打电话催报,同时继续由全省物流统计填报辅导小组认真做好填报答疑工作。 由于企业基层调查工作是从去年第一次开展的,报表回收率较低,加上有效报表数量偏少,核算的基础数据不够全面,20xx 年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的成效不甚理想。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通知》 ( 发改运行〔 20xx〕 1796 号) ,为进一步加 强物流统计工作, 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通知》(闽 经贸运行〔 20xx〕 541号 ),明确下一步 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 工作由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物流协会联合组织实施,具体 工作 34 委托 省物流协会承担。 由于 20xx 年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够全面,今年我省在开展 20xx。20xx年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材料(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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