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广告代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网易广告代理管理办法 网易 2008 年度广告代理管理政策一、 网易代理商发展流程a) 代理商向网易销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必须提交相关资料,包括:i. 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代理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网易销售部对代理商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c)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网易网络广告销售授权代理协议。 d) 如果是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网易有权要求代理商预付部分或者全部广告费。 二、 对于各类广告代理公司的管理原则a) 该政策只适用于网易网络广告的代理商;b) 分类的代理商不适用此政策;c) 所有代理商可以在网易公开网络广告报价的基础上享受i. 工作日购买网易首页 , 新闻频道, 娱乐频道,体育频道,免费邮箱 , 通行证页面广告 6 折;网易的特色产品及网易其他频道广告 5 折; 节假日购买网易首页, 新闻频道, 娱乐频道,体育频道,免费邮箱, 通行证页面广告 4 折;网易的特色产品及网易其他频道广告 3 折。 三、 代理公司管理政策a) 对于每笔广告合同的广告资源配送方法:>= < 配送比例 (%)50,000 150,000 100150,000 300,000 150300,000 400,000 200400,000 500,000 250500,000 600,000 300600,000 1,000,000 350广告资源配送1,000,000 400备注: 1. 工作日不可配送资源:首页二屏以上、新闻频道首页一屏、通行证页面的所有广告,以及免费邮箱的霸王邮、发信注脚广告、成功发信页面大画面和文字链、新闻频道内页通栏、画中画、特殊标识广告,娱乐和体育频道内页的通栏、画中画。 2. 节假日配送规则:除免费邮箱的霸王邮、发信注脚广告、成功发信页面文字链广告外,其他广告均可作为配送资源。 3. 配送广告的价格计算:按照合同实际成交价格计算。 4. 配送广告的执行时间:全部配送广告在当笔合同期内按合同执行期平均分配执行完毕。 5. 配送的广告资源只能适用于一个客户,不得转让给其他客户。 6. 广告配送资源为网易公司刊例价格资源。 b) 有效期:本管理办法自 2008 年 01 月 0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08 年 06 月 30 日止。 此期间网易公司享有对该折扣管理政策有效期的变更权。 c) 解释权与裁定权: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所有广告代理事宜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在此之前所有相关管理办法均宣布废止。 四、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与裁定权归广易通广告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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