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合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十条 市场营销部应加强对超过回笼期货款的催收,超过 回笼期一个月仍未能收回的,必须用书面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予以追回。 第十一条 财务部与市场营销部应分别建立应收帐款明细帐、台帐,详细记录各用户购货、付款情况,并定期相互核对,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收帐款明细帐月末汇总后,应分别报送公司总经理、主管经营和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各一份。 第四章 公司产品销售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 市场营销部销售业务员根据公司 价格管理小组确定当期产品销售价格与用户洽谈,签定购销合同(或代理出口协议),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 经理签署;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0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董事长签署。 第十四条 市场营销部应将合同(或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一份报送财务部应收帐款管理员。 第十五条 市场营销部销售业务员根据销售合同,确定产品出库日期,开具产品内部销货单,内部销货单经销售业务员、销售主管签字后,报财务部应收帐款管理员审核。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收帐款管理员根据用户赊销目录、应收帐款明细帐、销售合同进行审核,确定用户赊销累计额是否突破允许额度;用户赊销累计额在允许额度内由应收帐款管理员审批,用户赊销累计额突破允许额度的须 经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x合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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