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务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法及要求,违纪舞弊行为处理等都要向监考员 和其他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四清:清考场墙壁、清窗口、清黑板、清课桌抽屉。 五不:试卷装订程序不乱,试卷数量(页码)不缺少,姓名、考号不暴露,封条不歪斜,卷袋不破损。 二全:考生证件全、试卷收发页码和数量全。 三准确:应考、实考、缺考数与《考场考生签到表》核对准确,对违纪舞弊考生情况填写准确、试卷保密号、首考号末尾两位数填写准确。 考试前一天要在考点显著地方设置制作规范的各种公告和标识,如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规则、自学考试违纪舞弊处罚细则、考生违纪舞弊情况通报、考生座位编 11 排一览表、考试信号、举报电话、路 标等,并组织考生熟悉考场。 1考试前,各考点要指定专人司发考试信号。 考试信号分为“考生进入考场”、“分发试卷”、“开始考试”、“考试终了”四种。 1市县考办应考前组织力量对考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凡是不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和要求的考点,要责成其采取改进措施;若采取措施后仍达不到上述各项要求者,应报经省考办批准,取消其考点的设置资格。 1考试前,各考点要反复清点核对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和卷袋数量,以杜绝错发、错启封试题。 1考试时所需要的表册和用具,如《考场考生签到表》、《考生照片对照表》、草稿纸 、剪刀、锥子、墨水、浆糊及工作人员标志等,要按需备齐。 三、考试实施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监考员守则》、《考场规则》(见附件),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严密组织,严明纪律。 对考试中的偶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考试时,不许考生离开考场后又进入。 若有考生因患疾病需要离开考场就医者,必须报经考点主考批准,由场外考点工作人员陪同离开。 不允许同时有两个考生离开同一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在任何地方书写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 考试信号终了,考生不得继续答题。 考试时不准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窃视和交头接耳。 对违纪舞弊考生,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除监考员外,其他人员(包括巡考、督考人员)不是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严禁试卷传出考点。 考试期间,各级考办应安排昼夜值班,值班电话应在考前告知上一级考办。 遇失密、泄密、考场大面积舞弊等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上一级考办。 各市 县考办要严格按照“试卷交接清单”整理、清点各考点返回的试卷,保证试卷袋数准确无误。 各门课程按标准号整理打捆(每捆 20 袋)。 考试结束后,各考区要将所有试卷(包括备用卷)及时回收。 每次考试,省考委将选派人员分赴各市县蹲点、巡视、督考。 其成员由省考办、高等学校委托开考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其任务是:对各考点的准备、管理、组织实施考试、监考、考风考纪以及试卷存放、装订、保密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如实地进行评估,作出书面记载,向省考办汇报。 省考办要加强对蹲点、巡视、督考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明确责任,严肃 纪律。 12 1由于试卷印刷有误或一般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拖延开考时间,必须经省考办批准方可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更改考试时间的,由省考办报全国考办处理。 其他考场偶发事件的处理参照《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执行。 13 七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及要求 考 试 准 备 考前 30 分钟 考点主考召集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当次考试科目及监考的注意事项,核对钟表。 考前 25 分钟 ○ 1 监考员甲领取并核对密封无误的当 次考试的试卷,小刀和必备用具; ○ 2 监考员乙领取本考场《考场考生签到表》、《考生照片对照表》、草稿纸,二人直接进考场。 考前 20 分钟 ○ 1 监考员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并在《考场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进考场,对号入座; ○ 2 考生坐定后,监考员乙用《考生照片对照表》逐一核对,逐个验核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座号等。 ○ 3 监考员甲宣读《考场规则》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 4 当众验示启封试题,并逐份核对科目,清点份数、启封试卷后若发现不是当次考试科目,则立即密封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考点另派监考员接任工作,并对接触过试题的人员实行隔离。 考前 5 分钟 ○ 1 监考员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 2 监考员甲指导考生填写试卷密封线内的有关栏目,在卷首指定位置填写二位数的座位号。 ○ 3 监考员乙严密注视考生,不允许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 开考 ○ 1 监考员乙持《考生 照片对照表》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都是否正确; ○ 2 监考员甲严密监视考生答题,并注视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开考 15 分钟后 ○ 1 迟到考生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 ○ 2 监考员乙将缺考卷收回,并在相应的位置上用红笔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座位号和准考证号,并在总分栏处用红色笔写上“缺考”字样。 ○ 3 在监考员使用的试卷、空白卷及废卷上用红色笔在总分栏处写上“空白”字样。 开考 30 分钟后 允许考生出场,提前出场的考生应将答卷反放在桌上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 监考员甲口头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结束 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按页码顺序连同草稿纸整齐放在桌上,监考员按顺序收取试卷并迅速清点;试卷准确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若有考生继续答题的,监考员应立即制止,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登记。 试 卷 整 理、 装 订 ○ 1 监考员先将每份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再将试卷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空白卷”、作废卷均装在最后,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 ; ○ 2 一个考场若有两门以上课程的,分课程依次收卷,并将试卷按课程标准号装回原袋,不得混装、漏装、错装; ○ 3 认真逐一填写试卷卷头密封条上有关栏目的内容,特别是保密号、首考号末 2 位等; ○ 4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负责本考场的全面清理;检查有无遗漏草稿纸以及准考证等物品,并做好下科考试的准备工作;○ 5 监考员整理好试卷后,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验卷; ○ 6 装订好试卷册后,应交考点主考 (或副主考)验收; ○ 7 合格后,将试卷装入试卷袋内密封,再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验袋; ○ 8 二名监考员须在《考场记录》的右下角签名,并单独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验收; ○ 9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应将本考点所有的本场考试的《考场考生签到表》单独密封到一个文件袋中,注明考点、考试时间,考试全部结束后与试卷一并交省考办验收; ○10 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袋数,分课程每 20 袋打捆,随同其他材料按规定时间 、地点返还省考办。 14 八 . 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持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考点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调配力量、安排、检查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增强政治责任感,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和掌握考试工作程序及各种规章制度;对监考员进行试卷装订、密封等工作的训练。 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安排和检查各考场的座位编号以及考场净化工作,张贴考场顺序号和饮用水,厕所、医务室等分布示意图。 公布“考场规则”和“考试课程时间表”。 督促考点办公室为各考场准备好剪刀、锥子、针、线、浆糊等用品。 四、及时撤消、更换不称职 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五、负责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隔离接触过未考试试卷的人员,对违纪舞弊问题进行果断处理,并及时将其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报请省、市县考委处理;处理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种偶发事件。 六、负责发出考生进入考场、分发试卷、考试开始、考试终了四种信号。 七、每科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负责召开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当次考试的注意事项,向各考场监考员发放当次考试的试卷、草稿纸及“考场考生签到表”、“考场考生照片对照表”等;每科考完后,检查、验收监考员收集、装订、密封的试卷 、考场记录、做好验卷、验册、验袋工作。 1.验卷 ( 1)试卷份数、页数有无短缺。 ( 2)试卷是否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每份试卷页码有无前后颠倒; ( 3)试卷密封线处有无考生姓名、考号或其他标记等。 2.验册 ( 1)与考场安排表对照,每份试卷是否都装订入册,有无漏装、漏封。 ( 2)密封签是否在规定位置贴好。 ( 3)实考试卷是否与考生签到数一致,试卷册是否按规定方向后对折(试卷、密封面上的正面在上面)。 3.验袋 ( 1)密封条是否贴在规定位置,试卷密封是否完好; ( 2)验收“考场考生签到表”并统一装袋密封。 八、派专人保管试卷并与市县考办进行交接。 九、负责安排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15 九 .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要树立良好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考员要严肃认真的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 二、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考的有关规定,熟悉业务,不经培训不得上岗。 监考员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应及时在考场记录表中如实填写,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草稿纸,应报告主考,立即追回。 三、监考员要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工作指令”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分 发试卷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试卷科目与当次考试是否相符;考生坐定后,一定要用“考场考生签到表”逐一点名核对;考试开始后,一定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认真检查考生填写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是否正确。 按照“考场考生照片对照表”认真逐一核对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要准确填写各科“考场记录”及“自学考试试卷卷头密封条”;每科考试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考场内有无遗漏试卷、装订、密封。 装袋时,不能将试卷倒装、混装和漏装、错装、反折。 四、考试时监考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 对试题 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刷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试题有更改时应及时当众公布。 五、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 如果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 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停考。 六、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以及不准做与监考员无关的事情;不要频繁走动,不得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得擅离职守。 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点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岗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自己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 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七、监考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