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铝业公司无烟煤买卖合同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九、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始转移,标的物在交付给买方指定地点之前属卖方所 有; 十、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在交付之前发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十一、其它 : 如有协商解决不成的问题,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买方有权根据生产需求、仓储和卖方煤质情况调整合同数量。 结算理化指标扣款、加价标准按附件一执行,如有调整,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有叁份,卖方执有壹份,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为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卖方单位(章): 买方单位(章):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合同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邮 编: 邮 编: 533709 电 话: 电 话: 07763788205 传 真: 传 真: 07763788099 开户行: 开户行: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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