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分析与规避策略研究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析法、逐步试点个人破产制度、建立银行内控体系及风险嫁接 渠道”作为防范措施的观点。 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4 2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分析 尽管起步较晚,在 潜在 的市 场压力 面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在较短的时间 内取得了很快的发展 , 具体 表现为: 第一, 经营业务 品种不断增加、 个人 理财产品 日趋 丰富。 截至到 目前 为止 ,我国 的个人理财业务 的 内容不 仅包括 代理业务,如 保险代理人 、 代理支付 费用,同时也 包括 了 理财的信息服务,如 提供 了 理财策略、理财 产品 和 各种代客理财服 务。 理财产品逐渐 从 单一的储蓄、债券和其他 方面 发展 成 为 各种利益 组合的 代客 人民币 理财产 品、 保障型 保险 、 代客外汇理财、 货币市场基金等。 第二,服务体系 逐日剧增、商 行 的 特色品牌 业务逐渐形成。 目前,我国涉及个人理财业务 的 金融 主体 主要 包含了 保险公司、 商业银行、证券 公 司等。 但 是,占据市场主要地位的依然是商业银行,他们 利用储蓄资源 的优势以及 客户 对商业银行的 信任度,大力 开发个人 理财产品, 比 如交通银行的“圆梦宝”、 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 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等,在社会上 形成 了鲜明的品牌形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 主要 问题 服务内容方面 产品同质化的严重、业务的范围较窄 、客户 的 导向不足。 目前的 个人 理财市场 主要是以 商业银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 为主 体 , 并且 受国内金融市场 运作 模式 的 局限,各种 金融机构的个人 理财产品种类 比较 单一,产品同质化 较为严重。 基金公司只建议投资者 购买 基金 产品 ,期货公司只建议 投资者购 买期货 产品,尽管在理财市场占主体 的商业银行 都 打出了自己的品牌, 但是,由于 其 个人理财产品 也多 为通过现有业务的重新 组合 而导致产品同质化较为 严重。 这种由业务 经营 范围 局限而导致的产品导向性服务很显然 无法满足客户 多样化的理财需求 , 更 无法反映出 个人理财业务 的客户导向 性的特征,也 可能 导致客户对理财 产品失去信 心。 产品设计方面 轻实物、重金融 ; 轻保障、重投资。 第一 ,从理财产品 的 功能 方面来说 ,大 多数 的个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5 人理财产品 更加关注利益的多少 , 比 如代客理财产品等。 个人理财的重点是合理分配收入和资产,来实现个人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目标。 各 类 金融机构 推出 自己的个人 理财产品 的同 时把宣传 的 重点放在 了 收益率 方面,过 分 地 强调 了 个人 理财的投资而忽视了资金 的保障。 事实上个人理财与 投资 是不一样的 ,根据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的定义,个人理财是指如何制定合理 、 充分地 利用 金融 资源,以此来实现 人生目标的 过程。 个人如果要参与理财计 划,必须 考虑到多种因素 ,如财富积累、 未来生活的保障 等。 从 这一点 上来 看 ,理财的 意义比关注“钱生钱”的投资理念 更 加 合理。 第二 ,从 个人 理财产品 的 类型 来说,个人理财产品比起 实物理财 产品要宽泛 , 更 常见的字画、贵金属 、不动产 和其他 理财产品 还 很少有人关注。 当然 ,这也是因为 国人 相关市场有待规范化 、观念有所 落 后、 认识程度不足 等各 个方面的原因。 同时 , 还因为相关机构不进行 个人理财 的 需要 设计出合适的 个人理财 产品。 服务质量方面 专业理财人员的稀缺。 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 是通过 客户的个性化 需要 提供 不同 的 个人理财计划。 当前 来看, 大多数金融 机构非常 重视 和 客户 沟通交流 , 如成立了个人理财大厅和个人 理财岗位,但 是其 工作 本质还是滞留在其 机构 个人理财 产品 的营销 和 宣传上。 所谓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提供个人理财产品的市场行情和信息 资料 ,但是却没有根据 客户 的 需求、 做到 帮助 客户 制定 理财 规划。 所以 , 客户的需求 与 服务的现状差距很大,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专业 理财人员 的稀缺。 3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分析 与国外 个人 理财业务发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起步较晚, 20 世纪 90 年代才 出现 了 个人 理财产品 业务 , 20xx 年 才开始 扩大 人民币理财产品。 从我国 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 来 说 , 个人理财业务的推 广 速度 是飞快的 ,但 风险 所引起的问题还是 要 引起 相关金融机构的 足够 重视。 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面临 着 许多 风险,其中法律 所造成的 风险损失是最严重的,所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 标注为 个人理财业务 所面临的风险之 首。 对于个人理财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6 业务 上的 法律风险的防范 措施 ,我国《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 指引》也 表现出了很高的重视程度。 如《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 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 我国法律 禁止 商业银行 自行 开展 投资 业务, 并无权调整存取款利率。 如若不能精准划分个人理财产品的性质,极有可能划分不清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业务、信托业务。 由于金融衍生 品和场外市场 的增长速度 缓慢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资金的对象很窄, 主要是 央行票据、金融债、 债券。 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 面临着非常严重的 法律风险。 如若 出现法律方面的 纠纷,则 会 面临诉讼 的威胁,还会受到相关监督机构的惩 罚。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在发展的 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 法律风险 有 : 第一,金融分业局面下的法律风险。 成熟的个人理财产品都和资本市场相联系, 尽管我国现行的法律对 混业经营管理 表现出 了支持 的态度,实际上仍然实行着分业经营以及监管的政策。 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飞速 发展,为了能够 在商业银行中取得更大的 优势, 各大商业银行肯定会主动积极地 为客户的资产寻找更 加 有利的保值增值方法,这必定会导致 我国商业银行在行业的现状 面临一定的法律及政策风险。 第二,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 我国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 从中 不难 看出,如果 出现诉讼方面的 问题 , 我国 商业银行 必须 承担 起 举证的责任 和义务 来证明 自己 个人理财计划 的 准 确性。 所以 , 我国 商业银行 必须和个人理财 客户签订 相关的 书面合同, 应妥善保管完整的个人理财记录, 明确双方的权利或根据 个人理财 业务需 求 签 订个人理财 客户授权委托书和 相关 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 存各 种 授权文件和 合同,使 文本 合同能 够 完整。 第 三 , 销售 和 宣传 中的法律风险。 如果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个人理财计划和个人理财产品,也不能将一般的存款产品单独作为个人理财计划销售或将个人理财计划与存款业务进行混淆搭配来销售。 我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7 国对商业银行 销售 和 宣传个人 理财产品的活动提出了 相关 要求, 我国 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 会 承担相 关 的责任 和后果。 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理财产品,如 对 市场风险大的投资产品 , 商业银行 无权 向 那些 经 过 评估 之后发现 不适合购买该产品的客户 推销 和 销售。 否则,客户 利益一旦 发生 较大 损失 之 后 很有 可能引起 双方的 法律 纠纷,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第四 ,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 险。 那些 获得 代客 理财业务资格的 商业银行 , 如果 受境内 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分析与规避策略研究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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