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个税节税分析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 、 午餐费等。 如果能将这些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进行支付,这样,名义上工资薪金就减少了,并因此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如例所示: 例: A 先生某年来北京工作,担任某公司工程师,月薪 8500 元。 其每月主要支出为:房租 20xx 元,伙食费 1000 元,交通费 500元。 请问在新税法下,纳税人如何筹划可以少交个税。 工资薪金个税 =( 8500- 3500) 20%- 525=475(元) 纳税筹划: ( 1) A 先生和公司签订合同,房屋以公司名义租赁,房租以公司名义支付,实际由A 先生工资支付。 ( 2)公司下发文件,单位食堂费用在福利费中支付,员工在食堂用餐领用餐券,费用在员工工资账户支付。 ( 3)公司下发文件,公司统一购买交通券在福利费交通补助中列支,然后费用在员工工资账户支付。 纳税筹划后: V ( 1) A 先生每月实发工资:( 8500- 20xx- 1000- 500) = 5000(元) ( 2) A 先生应缴纳个税( 5000- 3500) 3%= 45(元) 纳税筹划效果:经过此筹划, A 先生节约个人所得税 430( 475 45)元,效 果明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上述政策进行筹划,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提高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如例所示: 例:上例中, A先生月薪 8500元,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为 7%,不考虑其他税前扣除因素,请问在新税法下, A先生应进行怎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A先生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 8500 7%= 595(元) 应纳税所得额 = 8500- 3500- 595= 4405(元) 应纳税额 = 4405 10%- 75= (元) 公司的实际负担 = 8500+ 595= 9095(元) A 先生的实际收入 = 8500+ 595- = (元) 如果 A 先生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 7%提高到 12%,为不增加企业负担,则应使 A 先生工资 A满足下列条件: 8 500+ 595= + A A= (元) 纳税筹划:按 12%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A 先生的缴税及收入情况为: 住房公积金 = 12%= (元) 应纳税所得额 = - 3 500- = 3 (元) 应纳税额 = 10%- 75= (元) 实际收入 = + - = 8 (元) 经过此筹划, A 先生实际收入提高了 ( - )元,即前后两次个人所得税额之差( - )。 VI 合理发放工资薪金所得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可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如例所示 : 例: B先生是某企业员工,每年 6个月淡季每月工资为 20xx元, 6个月旺季每月工资为8500元,请问在新税法下, B先生应该进行怎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方案一:企业采用月薪制绩效工资,则应纳税额和税后收入情况: B 先生应纳税额 = [( 8500- 3500) 20%- 525] 6= 2850(元) 应得的税后收入 = ( 20xx 6 + 8500 6) - 2850= 60150(元) 方案二:企业采用年薪制绩效工资,则应纳税额和税后收入情况: B 先生应纳税额 = {[( 20xx 6+ 8500 6) 247。 12- 3 500] 10%- 75} 12= 1200(元) 应得的税后收入 = ( 20xx 6 + 8500 6) - 1200= 61800(元) 纳税筹划的结果表明,采用方案二比方案一税负减轻 1 650( 2850- 1200)元。 由此可见,对于收入不均衡的企业,采用年薪制比采用月薪制更能为员工减轻税收负担。 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税法规定,以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所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1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如例所示: 例:假设某公司业务员 C先生和 D先生某年 12月份工资均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12月底,C先生取得年终奖金 18000元, D先生取得年终奖金 18120元。 请问在新税法下, C先生与 D 先生的年终奖金税后的净收入情况及筹划。 ( 1) C先生年终奖金税后净收入情况: C先生月均奖金 1 500 元( 18000247。 12),故适用 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 0。 则 C 先生的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8 000 3%= 540(元) 税后净收入 = 18000- 540= 17460(元) ( 2) D 先生年终奖金税后净收入情况: D先生月均奖金 1510( 18120247。 12)元,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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