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 1 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半年至少检查 1 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 4 个月内至少检查 1 次。 制作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年度等级结果在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纳入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进行管理。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 2个月后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动态等级。 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整改期限内提前整改完毕的,可主动申请复查。 复查结果符合更高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复查作为一次动态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年度等级评定。 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中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经核实,确属公示不当的,应于自 核实之日起 3 日内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未经允许,禁止摘下、更改或遮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我局对拒不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重点监管。 五、实施步骤 本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宣 传发动、检查评级、公告公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宣传发动阶段( 5 月底前)。 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 制作标语横幅,召开培训动员会,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操作办法、评价指标等内容和要求,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单位网站开设专栏,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评级阶段( 11 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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