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组织总设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气中毒措施。 宿舍内应加强管理,有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值日制度,编制卫生值日表 且要上墙。 宿舍处应保持环境良好,不得乱扔垃圾,设置排水设施,道路硬化。 每间宿舍内必须单设漏电保护器,所用电器的接头必须牢固,端部设插头,禁止乱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室内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 七 、现场防火 (一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消防车道如不能环形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 100mm。 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 3m 内,不准存放任何 物品。 高度超过 24m 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 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栓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地带,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 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 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二 )明火管理制度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施工现场严禁吸 烟。 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m。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 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 技术 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八 、综合治理 (一 )治安与保卫 施工现场必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项目部管理人员 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措施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设计和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工作预案。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 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协议。 非施工人 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 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办公室 及职工宿舍等 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作,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订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 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 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做好成 品保卫工作,制订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二 )文明施工教育与制度 新 职工 入场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 文明施工教育除对全体职工教育外,还应分工种进行教育以及根据施工进度部位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地文明施工教育。 文明施工教育包括 :料具管理、消防保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 每次教育后应有教育记录,并有教育人和受教育人签字,以及教育日期。 生活区要设置文化娱乐室,为职工提供一个休息、 学习、娱乐场所,并提供学习、娱乐物品。 (三 )职工遵纪守法 施工现场治保组织要经常不断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可采取墙报、幻灯、漫画、图片展览、广播等形式。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要使广大职工知道哪些事情是应该和允许的,哪些事情是不应该和不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帮助他们分清是非,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杜绝扰乱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 )成品保护的要求 成品的保护要求 成品系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 、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 ,如钢筋、模板等。 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前应提出明确要求,进行详细交底,并制订出可靠的保护措施。 (1)土方与基础工程 ① 放线定的控制桩必须用混凝土保护好,挖土时不得覆盖,要设醒目标志,不准碰压。 ② 基础周围的水管要有排水措施,开关、接头跑水、渗漏应及时修理,不使用时开关要加箱上锁,防止跑水泡塌基础。 ③ 冬季施工的基础要及时覆盖或回填,防止受冻;雨季施工时,要有良好的防雨排水措施。 ④ 回填土打夯时,不得把基础挤偏碰坏。 ⑤ 暖气、上下水管线试水试压时,要有专人检查看管 ,发现渗漏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入基础造成地基下沉。 (2)砖墙 ① 易沾污的施工洞、运料进口和打混凝土的部位,应用草袋或塑料布遮挡覆盖,防止灰浆四溅;水刷 砖 墙面施工时,对周围的清水墙面要用水泥袋遮盖。 ② 散水与沿墙伸缩缝,需先施工檐口,后施工屋面卷材时,可用水泥袋纸遮挡勒脚、檐口,防止沥青沾污。 ③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墙面。 溅到墙上的石膏、砂浆、混凝土等,要及时清洗干净。 ④ 吊运构件、料具、搭设架子时,不能把墙破坏。 ⑤ 利用砖砌体代替圈梁外模板以及内浇外砌建筑打混凝土构造桩时,对该部位的砖砌体要采取加固措施,以防止被混凝土挤跑。 ⑥ 高处往下运料具和在施工过程倒垃圾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围挡竖 井,不得乱扔乱丢。 竣工清理垃圾一律从垃圾孔倒下。 ⑦ 檐口、窗台腰线等刷乳胶漆,边线要用排笔描直,乳胶不得掉在墙上污染墙面。 (3)抹灰 ① 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② 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上及通风设备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他成品上。 如有沾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③ 搬动料具物品时, 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他成品和半成品。 ④ 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做好等凿洞、修理活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 ⑤ 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⑥ 窗帘杆的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钩、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的预埋好,不得漏埋或错位,以免抹灰后打洞。 (4)楼地面 ① 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灰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上,谁溅上由谁负责清洗干净。 ② 楼地面、楼梯踏步抹灰施工完后,应及时认真养护;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间设专人看管,这些工作未完成,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 下道工序进入施工时,对容易沾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拌砂浆、和腻子、托管子、铁铲、镐或其它铁器,更不准在地面上进行容易破坏地面的操作,如锤击或调直管子。 ④ 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包胶皮,油、木、电、水暖等工种施工用的高凳、铁梯、铁案子等,均要包好腿脚。 ⑤ 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毡纸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5)门窗 ① 不允许从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须有覆 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② 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措施。 ③ 不准用门窗当跳板,搭床,做平台,当凳子,不允许碰坏、踩坏、压坏、砸坏。 ④ 门窗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碰弯碰坏管线设备,不准踩在暖气片或管线上操作。 ⑤ 门窗安装时不得振裂或振掉框边的抹灰层,安装好后要注意关闭,门框边要钉钢、木护角保护。 木门扇因未上锁而不能关闭,要用小锲临时稳住,以防被风吹开,碰击损坏或碰坏墙面,造成门框边 抹灰被震裂、振掉。 ⑥ 钢窗由安装者负责嵌固砂浆,但固定时砂浆不得沾污和高出 墙面。 (6)油漆、玻璃、粉刷 ① 合理安排工序,浆活、油活不得互相沾污。 ② 、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 ③ 认真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不得沾上白浆和油漆。 ④ 竣工前最好用湿锯末清扫地面,以防灰尘染油漆、粉刷。 (7)水、暖、电、卫 ① 管线穿墙,打洞不准用大锤,位置、尺寸、大小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不准乱打,乱凿。 ② 电焊、气焊时,应对附近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 ③ 合理安排工序,水暖管线最好在抹灰冲筋后,罩面灰之前施工,试压试水最好在喷白以前进行,电气明线在喷白 后进行。 ④ 所有管线的固定 堵洞由管线安装者负责,以便保证安装质量和责任划分。 其堵洞、固定用的砂浆、混凝土,不得高出墙面、楼板面。 ⑤ 安装时注意保护好上道工序成品,不得沾污、碰坏。 (8)半成品和构件 ① 构件捆扎、起吊、运输时,要采取措施保护棱角,防止碰坏。 ② 构件在堆放运输过程中,要按规定垫平、平稳,不得超高、倾斜,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严防倾塌和压坏。 ③ 绑扎就位的钢筋和已安装好的模板,不得擅自打掉支撑,就位的钢筋网应有操作通道,不允许在钢筋网上行走与操作,不准把钢筋踩变形。 ④ 白灰池 要加盖,运输过程中盛装白灰膏的容器要清洁。 ⑤ 砂浆、混凝土运到使用地点时,一律要求用铁盘子、灰槽盛放,禁止直接倒在地上。 ⑥ 预制雨罩、阳台等 悬挑构件,安装就位后不得擅自拆除支撑。 成品保护制度 (1)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 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 为此,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① 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的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 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长负责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查,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② 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责任。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辩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③ 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 技术员 或 项目经理 仲裁。 (2)建立必要的赔偿奖罚制度 经济上的奖罚是对成品保护责 任制的补充,目的是推动责任制的贯彻, 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成品的责任心。 ① 污染成品,应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 本人不处理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 ② 对损坏成品,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赔偿办法。 ③ 对在成品保护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或物质奖励。 ④ 经查实属有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九 、施工现场标牌。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组织总设计(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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