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土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及建议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 不可行: % ●您认为农民是否是新建大学城所带动的城市 ○是 是: % 7 化的直接受益者。 ○不是 不是: % ●新建大学城所带动的城市化对农民的影响是利大于弊么。 ○是 ○不是 是: % 不是: % ●您认为自己现在的工作稳定么。 ○稳定 ○不稳定 稳定: % 不稳定: % 其中共调 查 67 人,女 30 人,男 37 人,调查年龄从 20~ 60 岁不等, 所调查 农民文化水平均较低,大多为小学毕业及以下,其中有效问卷 65 份。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与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针对第 1 题的回答可以看出, %的农民认为 新建大学城所带动的城市化以农民 失去土地为代价对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是无益的。 我个别走访了刘松树、华锡强、高文芝几位农民,他们对于第 1 题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农民在社会地位中仍然是处于社会最低层,虽然他们 对于国家的粮食供给以及中国新社会 主义 建设的贡献是最大的 , 但得到的回报是最少的。 这也就是不难解释为什么有些 农民辛辛苦苦地工作,赚的钱却很少,这就是说付出劳动时 间最多的人,其社会价值并不是最多的( 个人收入与社会劳动时间并不 总 是成正比 )。 土地被征用之后,农民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因为土地对于农民 来说是维持生存的。 拥有了土地也即拥有了一笔固定的家庭财富。 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权乃一切财富的最初源泉。 [12]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土地的需求量是增加的。 尤其是当城镇地价较高时,政府会更多地考虑征用 农用 耕地以缓解 建筑用地、工业用地需求紧张的状 况,那么相应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地价会不断上升,有的地方的地价甚至可以达到每亩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天价。 农民拥有了这样的土地就相当于拥有了一种基本的致富资本。 因为土地是一种增值资本,可以投资。 而且土地升值所带来的预期经济效益是相当可观的。 而失 去土地之后,农民也就相当于失去了一笔家庭财富,况且土地还可以作为一笔 家庭财产由后代继承。 针对第 2 题的回答可以看出,农民失地后有 %的人认为不好找工作,而只有 %的人认为好找工作。 农民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一个最基本的工作岗位。 许多农民是兼业农民或专业农民 ,即有些农民在从事农业劳动的同时还会出去打一些零工,这就叫兼业农民。 专业农民是指完全依靠务农来获得收入的农民。 当农民大部分或全部失去耕地之后,就要求农民由农业经营转为非农业经营。 而大部 上取得 分农民由于就业观念陈旧、劳动技能水平和文化素质水平较低,则无法在竞争激烈的非农业市场 优势。 尤其是那些年龄比较大的农民, 以前都是农业生产的好手,当转入二、三产业市场之后,由于年龄较大,又缺8 乏从事二、三产业经营的相 关经验,致使他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而他们又不想呆在家里无所事事 ,于是那些所谓的“ 4050” 们 便自己做一 些小买 卖。 通过走访得知:大部分大龄男劳动力选择在天津 某 区大学城一带拉面包车、卖水果、修鞋、卖衣服或鞋以及摆小摊卖小吃(麻辣烫、鸡蛋灌饼、寿司、凉皮、煎饼果子等)。 而大龄女劳动力则选择体力劳动较轻的一些劳动如:卖水果、卖外贸鞋、给卖小吃的丈夫打下手等。 而通过走访,大部分农民认为失地之后工作不好找,甚至根本找不到。 只有少数人抓住城区发展带来商机的农民也即有能力的农民可以谋求到一份比务农更稳定、工资更高的工作。 而那些找到工作的农民也普遍反映:“现在的工作很不稳定且收入也不稳定,因为城管对于大学城周边的小摊小贩的数量有一 定的限制, 而 且一些地痞会对摆小摊的农民收取一定的保护费用。 ”这也就增加了失地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 为了谋求生存,他们只能起早贪黑、风餐露宿,为了适应 城镇变化莫测的市场,他们只能不停地更换工作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由于缺乏一定的投资理财知识,他们找不到正确的使土地补偿费增值的方法只能做吃山空。 针对第 5 题的回答, %的农民认为自己不是 新建大学城所带动的城市化 的直接 受益者。 因为他们普遍认为 ,在国家就 保护失地农民权利方面做的还不够完善时,地方政府必然会舍弃农民的利益而保全自己的利益。 例如有些地方政府征 收土地价格与出让价格存在巨大差异。 地方政府常常以低成本从农民那里 征收土地 , 而后以高价出售土地。 据专家研究表明,土地征收价格与出让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大致为: 1: 10。 “以地生财”已经极大地刺激了地方政府征用土地以获得最大利润。 [11](即土地本身靠一次性税收来维持的直接收入以及依靠建筑业的间接收入,其中间接收入占绝大部分,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地方政府通过多次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整理,跨省搞“占补平衡”等方式来扩大征地范围,扩大出口建筑用地面积,以至于忽视 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 地方政府给 大学城周边失地农民补偿费 ( 67 万元 /年,每人拥有土地大概 3040 亩) , 每个农民所得到的土地补偿费用相当于 175020xx 元 /亩 到几十甚至几百 ,这样的补偿费是相当低的,远远低于市场上的土地价格。 然而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价格可以达 万元 /亩。 这种利益分配的巨大差额使失地农民极为不满且 使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了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 低额的土地补偿费用根本不能维持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若按天津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 879 元计算,法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只够农 民维持 5 年生活,而且征地还会 引起农民许多不可见(间接)利益损失。 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价必定会越来越来越高,尤其是国家对于耕地保有量以及基本农田面积都有一定的限制且限制越来越大越严格( 国家有关法规严格要求,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35 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 70 公顷,9 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这样,必然会使耕地的出让价格上升,而地方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之后,并未将土地的增值的那部分费用折合为补偿费而发放给农民。 实际上,地方政府应该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青苗补 偿、地上附属物拆迁补偿 费等费用一并补偿给农民,而农民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一种低成本 的生活消费方式。 通过对个别农民走访得知,大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之后,进入城市很难负担得起城市高消费的生活(比农村高出许多倍)。 因为,在农村,农民的很多生活费用和支出都来自与土地直接赋予、邻里互助以及家庭成员救济。 对外支出的费用可多可少: 收入高了可多支出些;收入少了可少支出些,这些完全是农民自己决定的。 况且农村多 为小农经营,自产自用,自产自销较为普遍。 蔬菜基本上都自己种植自己食用 ,面粉也 多 是自家小麦加工而成(加工费很低廉),清油也 都是自家葵花、花生加工的 (在农村,农民都是往村里交葵花、花生由榨油厂榨油)。 家家基本上都用煤,也不用交什么暖气费。 物业费、水电费也相对较低。 即农村是一种自给自足,低成本,低消费的模式。 在农村生活,开门七件事样样都要钱。 [11]尤其是购房与结婚支出很大,而在农村,这些费用是很低的。 而且, 住进城市之后,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都得按时交。 若不按时交费将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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