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结算方式研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也是 ***县前二十强的企业。 该公司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9 1998年成立, 20xx年正式的转型为纯出口 型外贸公司 ,完全砍掉国内的市场份额。 20xx年出口业务量为五千万,目前正在向集团公司化发展。 20xx年 5月 份, 印度某公司 (进口商) 与我国公司 (出口商) 签订合同购买一批产品 , 价格条件为 CIF Calcutta, 结算 条件 是“ Payment term: T/T: 15% payment paid in advanced by T/T, the balance 85%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也就是电汇 15%作为订金,余款采用跟单托收。 我公司( 出口商 )随后与天津某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7月初 出口商 将货物备妥 , 运抵天津港发货。 货物如期抵达加尔各答港口。 但是由于这一时期内印度卢比与美元之间的货物产生波动,卢比汇率大幅下降。 该公司付款能力产生严重影响,因此迟迟不来港口提货,并要求我方降价。 由于将该批货物为定制货物,将该批货物运回 和再出售的损失太大,订金不足以弥补该损失。 因此该批货物被迫存放在本地仓库,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艰苦谈判,最终以我公司妥协 宣告 结束。 妥协条件是, 我公司同意降价 2%, 对方同意付款赎单, 为此受到货价、仓储费用等有关损失共计 5636美元。 这是一个中小企业使用前电汇与后跟单托收组合的经典结算案例,这个案例对于多数的中小企业是有较好的警示意义的。 这个案例透出了我们在使用电汇和跟单托收时应该注意的种种问题,因此选择对它进行分析研究。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公司犯了几个严重的错误,导致了该损失的发生。 首先, 电汇 比例太 小 ,由于订单订金收取的数量太少,导致后期客户可以拒绝提货为要挟;其次,我公司没有做好先期的客户调查,对于这种新客户我们应该提高订金比例,避免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再次,我们公司在没有做好汇率的风险防范,事先应对汇率波动做出相应的防范。 由于这个案例的发生, 我公司 在 后来的外贸实践中,将 公司最 常用的结算方式更改 为 “ Payment term: T/T: 30% payment paid in advanced by T/T, the balance 70% against fax of the copy B/L”。 对于老客户和信誉较好的客 户酌情可以 使 用跟单托收,对于不太信任的客户订金部分提升到 70%。 这样调整之后,就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该类损失的的发生。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10 5 影响出口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因素 综合前文分析可知,汇付、托收、信用证这三种基本结算方式各自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但是也存在各自的缺陷和不足,都不是完美的。 在每一笔交易中,出口商必须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货物进行全面衡量,做到既要拓展了业务,争取了市场,又要保证收汇安全。 综合来看,出口企业对结算方式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首先 应根据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选择结算方式。 一般而言,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首先作好对国外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好调查,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对交易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选择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 如果对进口商信用了解不足,如首次交易,或调查结果显示其信誉不佳时,出口商尽量选择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比如信用证结算方式,预付货款,或多种方式并用等。 而当对方的信誉较好,交易风险较小时,即可选择对交易双方都有利的,并且手续少、费用少的方式,这样对加强和巩固老客户的关系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还有助于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 新出版的 《 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中,将 20xx通则中的 13个贸易术语变更为 11个, 每个术语都有各种的特点、适用情形,特别是涉及费用、风险、责任的划分差别较大。 依照 交货条件 的不同,可以 将贸易术语分为实际交货 和 象征性交货两大类。 如果使用实际交货的 贸易 术语 (如 DDP, DDU等) ,卖方 是 以直接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方式来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只有在实际收到货物之后才 履行 付款义务,这种情况并不适合托收 和 信用证这种凭单付款的 出口 结算方式。 如果 使用象征性交货 的贸易 术语 (如 CIF, CFR, FOB等) , 则 转移货物所有权 是 以单据为媒介,出口商 可以选择信用证, 如果进口商 资信 良 好时,也可考虑 使用 托收 结算方式。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出口商)的重要单据。 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下,运输单据的性质也不完全相同。 因为有些运输单据是非物权凭证,而有些运输单据是物权凭证,所以运输单据的性质对于结算方式的选择也产生的一定的影响。 如果货物通过海运或者多式联运,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可得到海运提单或可转让的多式联运提单。 只要出口商能有效地控制运输单据,货物所有权就能得到有效控制,此时就可以选择信 用证和托收方式来结算货款。 如果货物通过空运、铁路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11 运输、邮包运输时,出口商得到的单据一般为非物权的航空运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 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够选择托收结算方式,即使是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大多规定单据直接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交付,以便银行能控制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的市场销售情况也对企业选择结算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合同中的货物销售状况良好,供不应求,选择信用证、预付货款、银行保函等对出口企业更有利。 如果合同中的货物市场竞争激烈,供过于求,为增强货物的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维护 客户关系,出口商一般会接受的托收、承兑交单、赊销等对进口商有利的结算方式。 不同的结算方式都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出口企业会结合自身情况做出不同的选择。 如果出口企业资金充足并且收汇风险较小,那么它一般能够接受汇付和托收等结算费用较小的出口结算方式;如果出口企业收汇风险较大,或者其自身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急需资金周转时,那么它往往选择信用证、国际保理或福费廷等有银行信用保障的结算方式,以降低收汇风险,并获得急需的融通资金。 除此之外,进口国国家或地区的商业习惯、货币因素、交易数额大小、商品 竞争情况、有无驻外办事机构等因素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对出口结算方式的选择。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12 6 我国企业选择出口结算方式的策略 通过前文的分析研究,本人认为我国出口企业在选择出口结算方式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如下几种策略: 的选择策略 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策略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我国出口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它收汇安全性相对较高,因此一直受出口商的青睐。 在一些合同金额较大,风险较大,首次合作,或是欧美等一些开证手续繁琐或费用较高的客户可以优先选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对于一些信用证欺诈案件多发的 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或资信较差的客户,则最好不要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在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后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防范风险的发生: ( 1)事先认真防范,对开证行和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 在决定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之前,一定要对该客户和其开证行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如果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局势不稳,或是外汇管理较为严格,出口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请偿付行对该信用证业务下的款项进行确认偿付。 其次,要求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加列电索条款。 第三,如果信用证中规定可使用分期转运 ,就使用分批转运,以分散风险。 此外我国一些银行对高风险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一般不做“打包放款”和“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因此,如果出口企业尚有此种融资需求,必须先请资信较好的国际知名银行进行保兑。 (2)事中仔细核对单证,严防单证不符 我们在订立销售合同时务必谨慎小心,对于每一个细节性的规定,也都要仔细考量,严防因不谨慎而带来的严重后果。 信用证和销售合同虽然是相互独立,但是毕竟信用证还是以销售合同为基础的,一旦合同出现问题,就可能会产生所谓的“软条款”,信用证的履行也必将受到影响。 出口商在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 证之后,首先要对其真实性进行验证,提防伪造和变造的信用证。 确认其真实性后也要仔细核对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如果有不符之处,尤其要注意其中是否存在“软条款”,应尽速通知对方予以修改。 但是信用证的有效期必须是一个合理的期限,如果期限太短,可能会使出口商没有足够的时间通知对方改证。 选择托收结算方式的策略 托收结算方式主要是基于商业信用,因此在选用该种结算方式时应该特别注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13 意。 对于一些合作多次,信用度较高的客户,或是金额不大,且客户资信良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托收方式。 另外,对于一些竞争度相对激烈的行业, 也可以考虑使用托收方式,但是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 对于一些新的客户,尤其是信誉不太好的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尽量避免选用托收结算方式。 在使用托收结算方式时,可以考虑如下因素来规避风险: ( 1)了解进口商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决定是否选托收方式成交,避免因外部因素带来的结算风险。 ( 2)积极向银行咨询,选择那些历史较悠久、熟知国际惯例,同时又信誉卓著的银行作为代收行,以避免因银行责任造成的风险。 ( 3)谨慎选择客户采用托收,尽量只对那些资信良好的老客户实行托收结算。 ( 4)最好选择 CIF(或 CIP)贸易术语成交。 选择电汇结算方式的策略 电汇结算方式近些年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中小企业首选的结算方式。 在一些大公司的余款,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优先选用电汇结算方式。 中小企业日常贸易中,也可优先选用电汇结算方式。 对于合同金额较大的合同,如果采用电汇结算,要尽量提高订金金额,来防范风险。 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客户,也可以优先选用电汇,可以把前 T/T比例提高到 60100%。 对于一些信用较好的客户,也可以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把前 T/T比例降低到 030%。 这一比例可以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自行把握。 选择电汇结算方式时,可采取如下 措施控制风险: ( 1)利用运输单据来规避收汇风险 使用电汇结算的交易中,货物装运完毕之后,抽扣上经常会获得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等全套的运输单据。 但是为了规避出口收汇风险,除非进口商有足够的信用,出口商不应将正本提单等一干文件立即交付给进口商,防止进口商在获得正本提单后,直接提货,从而逃避付款责任。 一般正确的做法是,向进口商出示提单副本,等进口商如数付款之后,才能交付正本提单。 ( 2)通过投保出口信贷保险控制收汇风险 出口信贷 保险,也叫出口 信用保险 ,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 在 国际 国际市场上的 竞争力, 推进 本国的出口贸易 发展 ,保障出口商的收汇 安全 ,以 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 投保出口信贷保险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项下买方信用 及相关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 ( 3)通过调整预付款比例来控制风险 前文中已经提到过,电汇结算方式的风险性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 出口商希望 唐 山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14 是使用前 T/T,进口商希望使用后 T/T,但是贸易实践中,双方往往达成妥协,以前T/T( 204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见到提单副本后,以后 T/T( 6080%)结算。 出口商可以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和交易情况自由灵活地调整预付款比例。 对风险较大的客户,可采用提高预付款比例,对资信较好的老客户,可以降低预付款比例。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情况下一笔交易 只选用一种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但是通过前文的分析得出,每种结算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不存在最完美的结算方式。 因此出口商在除了可考虑使用单一结算方式外,还可以通过这几种常用结算方式的组合使用来降低风险,保证收汇安全。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组合形式: 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 出口企业选择这种组合方式的基本操作是部分货款使用信用证结算,而余款使用用汇款方式结算。 然而在具体执行可使用时,又分三种情况:①信用证与预付货款结合;②信用证与装船前汇款相结合;③信用证与装船后汇款相结合。 在第①种情况下,出口商可以先到预付款, 利于备货,同时可以加速资金周转,对于出口商是最为有力的。 采用这种结算组合,既保证了大部分货款的安全收回,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结算成本。 实践中,对于初级产品 尤其是允许交货数量有一定幅度 的 初级产品的 交易 (煤炭、粮食、矿石等),可以优先考虑使用该种组合。 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出口企业选择这种组合方式的基本操作是部分货款用信用证结算,余款采用跟单用托收方式 D/P结算。 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也常用该种组合方式。 一般进口商为了减少进口商的开证费用和押金,要求将货款的大部分(通常为 40%80%)使用信用证结算,而余 款使用托收方式结算。 由于大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所以收汇比较安全,可以较低全部货款采用托收结算的收汇风险,另一部分使用托收,坚守费用支出,维护了客户关系,可以说是一种比较不错的组合策略。 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 出口企业选择这种组合方式是指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商要求进口商汇付订金或预付款,在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可从货款中扣除预付款,余款委托银行托收。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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