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障制度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在制度设计上逐渐形成和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导致农民工群体处于城乡的夹缝之中和医疗保障的真空地带,这是需要我们目前突破的最大制度障碍。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时期,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工业化 、 城镇化发展的必经阶段,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体现。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多数省还停留在县市级统筹的水平。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经常出现农民工更换工作,跨省市流动,这就要求他们的医疗保险也要随之移动,但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地区 板块分割,而且城乡差异较大,这就造成了农民工的医保账户的转移困难,给农民工带来不便甚至利益损害。 各地制度不同,立法统筹层次低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事业仍停留在社会政策的层面,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法律就更加匮乏了,目前仅有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 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 》 两个指导性文件。 各地出台的都是地方性法规 、 规章,而且有些地方立法不严,出台的法规 、 政策甚至相互冲突,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并且由于各地分别出台实施办法,使得各地 “ 各自 为政 ” ,制定的相关政策都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无法满足农民工流动性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无法在城乡之间实现有效衔接,医疗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流动存在着尖锐矛盾。 当农民工从一地迁徙到另一地时,他们原来享受的权利就会荡然无存。 同时,因为统筹层次低 ,各地的医保基金不能调剂使用,很容易出现支付危机,从而损害农民工的权益。 更进一步来说,各地对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制度设计也不一样,为将来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留下了隐患。 本科毕业论文 7 缴费门槛高,农民工积极性低,企业抵制 情绪大 目前,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相对农民工收入而言显得过高。 据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 1690元,如果按照现行的缴费比例,企业要缴费 6%,个人缴 2%,则企业每月需给每位员工缴 ,员工本人需缴 ,每月总缴费为每人,企业普遍反映负担过重。 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低,法律维权意识差 我国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很低。 据统计数据, 20xx 年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是高中及以上的占新招员工数的 %,初中占 %,无文化要求的占 %。 由此 可见,我国大多数农民工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 低文化水平导致他们缺乏法制观念,更不懂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农民工对这些法律条款似乎一无所知。 在笔者做的一次课题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如一个月只休息一天、常常加班到凌晨、晚上加班工资甚至每小时只有 1元(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数的 )。 另外,绝大多数的 农民工都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在问及原因时,大多农民工表示不懂劳动合同,所以没签。 面对农民工如此糟糕的生存状况和如此低的法律维权意识,我们不得不为之叹息。 监督、处罚力度不够,救助机制严重缺失 很多地方性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 30日内,到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参加医疗保险的手续,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如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时,用人单位得到的处罚也往往只是行政处罚,且 较轻 ,难以真正形成威慑作用。 而且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法企业应负的法律责任,农民工无法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而较轻的行政处罚又起不到震慑其他用人单位的作用,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维护,劳资双方的不平等关系继续拉大,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因得不到法律的有效规范而进一步助涨。 农民工作为劳资合同中的弱势群体,没有有效地救助机制作为依撑,维权困难且费时费力。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制接续困难 农民工流动性强,医疗保障难以接续,治病防病的时间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农民工对医疗机构的选择 、 治疗费用的支付等信息 不能马上确定。 我国现阶段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多层次的(如图 1 所示) 本科毕业论文 8 图 我国现阶段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制度的目标是利用最少的资源,为最多数人提供健康保障。 农民工是处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的特殊群体,要顾及到医疗保障系统的整体平衡,包括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水平衔接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衔接。 从短期来看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不能搞 “ 一刀切 ” ,应该根据农民工就业特点,采取 “ 因地制宜,灵活方便 ” 的原则。 同时医疗保险异地就诊手续繁琐,农民工就诊很不方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不签订劳 动合同比较普遍,不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行为更是比比皆是,使得农民工群体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存在难题;另外一部分农民工就业较不稳定 、 流动性大,因而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也有难度。 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 、 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和筹资的水平差异也非常大,完全实现全国各地统一标准 、 统一报销还有很难度。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 农民工自身原因 首先,由于农民工对医疗保险政策缺乏了解。 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其次,农民工流动性大。 由于经济和农民工 工作类型的原因,农民工具有很大的流动性,给医疗保险的实施上造成很大的问题;再次,风险意识不强。 农民工没有风险意识,不能认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性的话,农民工将不愿意选择参保。 医疗保险制度原因 首先,同一医疗保险制度不同地区之间缺乏衔接基础。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同一种医疗制度在不同地区的缴费和报销标准也不同,这是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造成的。 同时,农民工医疗保险原则一般为 “ 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 ” ,实行社会统筹,无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缴费的要求。 由于没有个人账户,以前本科毕业论文 9 缴纳的医疗 保险随着农民工与单位关系的解除也就同时消失。 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只保当期,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工作地点或单位变更就必须重新办理一次医疗保险。 农民工一旦发生流动,医疗保险的衔接则出现很大问题;其次,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缺乏转换机制,我国主要的几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由于服务目标对象不同,基本内容 、 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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