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卫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安全警卫管理办法 21 世纪素材资源平台 中国最大素材资料平台 160984104安全警卫管理办法主旨:为使警卫人员值勤任务并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得以维护,特颁订本办法希望遵照。 说明:第 一 条 警卫保同应熟识公司组织环境及各级主管、人员。 第 二 条 警卫人员之职责规定如下: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这登记、管制、通知检查等事项。 二、防止宵小窃盗、协助维持公司营业处秩序。 守卫人员,对所属范围内应按时巡逻或不定时巡逻,如有事故发生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三、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遇有不能延误之事项,应迳行决定处理事后应呈报处理经过。 四、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之完成。 第 三 条 警卫人员之过则如下:一、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循私。 二、眼勤中应整肃仪容,对于应急防身器具等,需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三、服从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四、应熟记公司各处内之电源、开关、门销及消防器材放置要点以及免临危慌乱。 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报请相关单位处理。 五、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 四 条 外界来宾位临接洽事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手续并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 第 五 条 离开公司人员经警卫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暂扣物品,并以下列成程序办理。 一、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并说明理由、注 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并通报所属单位。 二、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现场速呈报处理。 第 六 条 本准则如未尽事宜,几时随时补充或修订之。 第 七 条 本准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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