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思考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年 月 日 指导内容 记录(三 ) 指导开题报告的写作。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 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内容 记录 (四 ) 对论文框架提出指导意见,对论文结构提出改善方案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过程记录 指导内容 记录 (五 ) 对文章内容及引用的资料提出指导意见。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内容 记录 (六 ) 对论文的写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初稿进行修改并提出修改意见。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内容 记录 (七 ) 对论文进行第二次修改,对论文的内容及格式仔细检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内容 记录 ( 八 ) 对论文进行第三次修改,再次检查内容及格式,提出修改意见,并定稿。 学 生 签 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组长意见 组长 (签名 ): 年 月 日 注:本表与毕业论文一起装订存档。 湖南科技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申请暨资格审查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20xx03001339 系 别 法律系 专 业 法学 班 级 法学三班 指导教师 毕业 论文(设计)题目: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内容综述 (对毕业设计或论文的研究步骤和方法、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进行综述,提出答辩申请) : 研究步骤: 首先,确定选题。 笔者根据自己的知识和兴趣,通过与老师的交流,在老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的题目,收集了所需的资料。 其次,下达任务书,开题报告的写作。 在老师的指导下顺利的开题,通过借鉴以往开题报告的模式,写作开题报告。 再次,正文写作。 经过多方资料的收集,完成论文的初稿,老师对论文初稿提出中期检查意见,并对论文格式进行了修改。 对于第二稿的修改,老师主要 针对论文内容的创造性及论文资料提出了参考意见。 对于第三稿的修改,老师指出了论文中格式中的错误并要求修正。 最后,按照论文写作规范继续完善并最终定稿。 研究方法: 论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问题,围绕这一个中心,主要采用了 文献研究法、 对比分析法 、归纳演绎法。 首先,针对论文资料的收集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 笔者通过查阅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规定;再到图书馆收集相关书籍,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学说进行汇总,这样加强了论文的真实性。 其次,针对国外相关立法例的考察及我国的借鉴上主要采用的是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国外相关立法例与我国的现状的对比分析,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其改善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并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空白地段提出指引。 这样加强了论文的客观性。 最后,针对论文相关见解及概念上主要采用的是归纳演绎法。 通过文献研究法及对比分析法得出的结论和相关的理论进行综合的分析,并逐步得出自己的结论和概念,这样加强论文的主观性。 主要内容: 文章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主要对象展开研究,大致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 离婚损害赔偿概述。 此部分首先分析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涵义;其次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与特征;然后说明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最后简单概括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功能。 第二部分:域外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简介。 此部分简要介绍了法国 、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例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为下文指出我国的不足埋下了伏笔。 第三部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失。 此部分详细论述了我国相关立法例的五点不足:离婚损害情形适用范围过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不确定,“第三者”是否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不明确,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在实践中难以操作,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困难。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此部分重点论述了完善我国相关制度应采纳的立法建议,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应扩大;明确界定请求权的主体;“第三者”应成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举证应采用举证责任的倒置。 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文章结构和内容上。 文章结构有一定的创新,创新之处在于文章的第三部分的立法缺失与第四部分的完善意见的相互呼应。 文章内容具有新颖性,对于离婚损害赔 偿的性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文章主张采用侵权责任说,并提出了自己的论据,这对于论文而言就是一个创新之处。 本文探讨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它完善了立法,使 婚姻法 能从不同的角度对侵犯婚姻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调节、规范和制裁,对此加以认真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仔细探讨了离 婚损害赔偿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文从开题以来,经过了多次修改,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已经初步符合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要求,在此敬请老师批准答辩。 资 格 审 查 项 目 是 否 01 工作量是否达到所规定要求 02 文档资料是否齐全(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申请、定稿论文及其相关附件资料等) 03 文档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 04 是否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全部正式材料 05 是否剽窃他人成果或者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 06 是否为已公开发表的个 人论著 备 选 是否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者合作一个课题 (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者合作一个课题)内容是否雷同 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符合答辩资格,同意答辩 □ 不符合答辩资格,不同意答辩□ (公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申请答辩,及系领导小组对申请答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时用;资格审查项目由指导 教师填写。 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审表 论文题目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思考 作者姓名 崔芳 所属系、专业、年级 法律系 法学专业 20xx级 指导教师 姓名、职称 徐纯先 教授 字 数 11759 定稿日期 20xx年 4月 27日 中 文 摘 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等行为,为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但是,该制度在运行中还存在很大不足:离婚损害情形适用范围过窄,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不确定,“第三者”是否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在实践中难以操作,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困难。 因此, 婚姻法应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 明确界定请求权的主体,明确“第三者”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 体,把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损害赔偿制度中, 法律应承认离婚损害赔偿中无过错方私人取得的证据。 这样才能 有效弥补社会道德功能之不足和现有刑法制度之空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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