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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p检验pd-质量检验(编辑修改稿)
验合格的产品,应在“ 生产流程卡” 上填写合格标识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并在过程检验记录上做好记录;对于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记录填写“ 不合格品通知单” 做出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 对于未验证或已验证的但未得到验证结论之前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在特殊情况下,对于生产急需的在制品可办理例外放行手续。 当需要例外放行时,应由生产工程部填写“ 例外放行申请单” 由质量部审核
4~110p检验设~1-质量检验(编辑修改稿)
和保存 对样品与设备应进行适当的防护,按照样品与设备的质量要求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并不定期地检查以保证样品与设备的完整和可靠性,确保其用于试验或校准性能的准确无误。 样品与设备的处理 当试验或校准用样品与设备性能不可靠,用于试验或校准所产生检测数据失准时,应立即停止该样品或设备的使用,并报请主管工程师批准,由主管工程师与顾客商定后对该样品与设备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