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给
安永给外资上市公司做的内控循环(编辑修改稿)
本 第 一 版 还本付息及记录作业 页 次 R12 订定日期 一、 作业程序: 1. 承办人员应注意到期之借款应依约偿付本息,如有差异应追查原因。 2. 非金融机构之贷款利息应办理扣缴,每期期末应估列应付利息。 3. 权责主管应定期将银行贷款及利息支出等有关科目相互勾稽。 4. 权责主管应定期检讨借款到期应偿还之财源筹措及近期之财务状况,以期能如期偿还或拟定对应方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