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
五台县般若湖廉租住房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
第 13 页 共 56 页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 2%的罚款。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