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明保险条款中命名为“责任免除”的部分即可。 采“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则保险合同中凡涉及免除责任的条款,即使不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保险人亦须说明。 哪些条款属于 “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三、 说明范围 (一)不负赔付责任条款 ( 1)原因免责 ( 2)损失免责 例如:缴纳保险费义务、维护标的安全的义务、发生事故的通知义务,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等。 3. 说明理由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季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金彩明天两全保险利益条款
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年金保险合同受益人为保险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将第二次剩余的现金价值退还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了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外
保条件的,可转投新险种处理。 转投保要求 转投保新险种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保险金额、交费方式 与原保险合同内容应 一致。 转投保优惠 免观察期, 延用原保单的核保结论 ,手续简便。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转投保涉及险种对照表 对应转投保新产品名称 老产品名称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国寿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604 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保费的分期支付 1 条目变化 内容变化 原 《 保险法 》 第 68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 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 ,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新 《 保险法 》 第 36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二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