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
仓单持有人完全独立拥有仓单项下货物所有权的情况下,为仓单持有人出具的专门用于在乙方办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唯一的质押担保权利凭证。 甲方为仓单持有人出具质押仓单时应收回原仓单。 三、本协议中所称“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以甲方出具的质押仓单为客户向乙方提供的权利质押担保行为。 四、本协议据称“客户”是指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的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为出质人,也可以为出质人以外的其他人。 五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三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主体。 二、三方签署本协议是自愿的,是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 乙方、丙方已悉知本协议的全部 内容和条款,并清楚地认识到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法律后果,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注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三、乙方保证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在订立本协议前或订立本协议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
管人有告知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义务,非保管人责任。 因保管人责任引发货损货差,按货品的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本仓单若作为质押仓单,则本仓单与仓单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三 保兑仓票据融资协议 甲方(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 支行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路 号 邮编 : 行长(或授 权代理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731 传真电话: 0731 乙方(厂家): 地址: 省 市 路 号
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 结算 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便停止交易 ; 以期货玉米为例,涨停、跌停幅度为 上一交易日 结算 价格的 4%。 结算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 /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 涨 /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该时段仍无成交的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丙方(仓储人 /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 的 号《综合授信协议》及其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担保合同(以下统称为“授信协议”)的履行,经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物规定 一、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授信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提供保管服务
(二)合作的仓储企业愿意配合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并承诺配合实现质权。 四.准入管理 仓单质押客户也可细分为生产经营型客户及贸易流通型客户,客户选择标准与存货质押业务基本相同,请参照本手册存货质押业务 的相关介绍。 对于仓储公司的准入,应 尽量选择国家储备仓库、海关监管仓库、期货交易所注册仓库、 国内外知名大型仓储企业所属仓库及我行自管或指定的仓库,具体可参照《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
,可以申请解除冲抵。 已经由冲抵仓单转为预交割状态的仓单,无法解除冲抵。 如果客户有多个仓库的仓单冲抵在某合约上,在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系统自动按照仓库冲抵仓单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与持仓量等量的仓单用于交割,相应仓单由冲抵状态转为预交割状态。 解除仓单冲抵的两种办法 仓单清退 仓单预清退 都可以把仓单从冲抵状态转为流通状态 功能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 仓单清退 功能
、未成交要约可以撤销, 如未撤销,当天交易结束后则自动失效; 在本交易中心签订的电子交易合同,经对方同意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交易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转让价差: 买方转让合同应取得的价差为 (负数为应支付 ): (转让价-买方订货价 )247。 转让数量(吨) 卖方转让合同应取得的价差为 (负数为应支付 ): (卖方订货价-转让价 )247。 转让数量(吨) 第二十九条
仓单设质后,如果因出质人的原因而使仓储物有所损失时,会危及质权人质权的实现,于此情形下,质权人有保全质权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388 条的规定: “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 当同意其检验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 389 条规定: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从这两条规定并结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