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doc10)-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查封决定书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 冻结、查封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 )被冻结、查封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 )冻结、查封的理由和依据; (三 )冻结、查封财产或者证据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 )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和日期。 第十一条 申请书、决定书经批准后 ,由申请部门负责实施。 实施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