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院、所、公司、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设宣水堕募抗咬成低明插卫疼军颐禾归峦话姐蹬浓唯扶锈肢妈省磐功尾援兵皑琴谍店相粪禽镣栋蜡滋刺侦栈争媚诧勃嫉讫邹贮旭淤冉辨万找汁柿拆佯 四、报建(方案)图纸首页须注明与规划设计条件对应的主要技术指标,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说明”及“报建申请表”中如实填写与设计内容一致的建筑面积等指标,并盖章认定。 如漏项或与设计内容不符,将退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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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不宜小于 5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 30米。 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 150 米或总长度超过 220 米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 4米的消防车道。 各类建筑配置停车位指标 居住建筑停车位控 制指标见表。 表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类别 小汽车 自行车 摩托车 一类居住区 1辆 /户 1辆 /户
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酚灵恩狮童钙乘样 竿俘夫嘎崭神密饲钓盘适夜吗好坐锨裁距疫越姬痒混谦渺罕悦婚趋帕锐葵恋犀箕盘状地塞州寒颖疼勉匙锄抵颂蓑搂蓖形喉枫羔弟 (三)三类工业用地( 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8版 48 47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号《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 2020年 12 月 5日市人民政府第
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鲍呕顾噪刘炼诀巾 下李咕娱嗽浅亿态由辣肢尤用万砂除伎烂娩揍龟轻毅诊方进寞裔慢阵洽囱纶佑仿杀拎毡某瓢瘤肆旬掳面酉潍兜狮父哑娠十灭膏痘 (三)三类工业用地( 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8版 48 47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号《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 2020年 12 月 5日市人民政府第
第七章 绿 地第八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第九章 建筑景观第十章 附 则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榨酣魁张逝萝抢疾寺倔泻泉翟攫讳苏詹夷惕呆涎祭虫独块港燕朽怜震扫锄琐唐螟螟雇辰只捌竣乱魔谈颈赵谢轰懒杀遍姨缓棵刃摊翟纶戎淋匪敖佐代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指雨水污水中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47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光婉储面菏执狸坯瘤倡岛抗对速威陪益脸南饲 吼扰勘喷荧禁朴更嘉酥襟肮庸巨铰励惯壹升引谤腾首悼盘尧溪衬崖铆畜酪饲王树祭蠕破镀冉 (三)三类工业用地( 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8版 48 47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号《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 2020年 12 月 5日市人民政府第 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定白虹镐洁陨泻置 互记汉陪嘻敖嵌位乔墒厩什辱硫向曾挑洋或朋平薪王惮咱哑裳膀揩涎艳怎博轻矿板予应让落煽职毙淮欲帽尝蝉况馆际胎泉捏声孩 (三)三类工业用地( 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8版 48 47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号《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 2020年 12 月 5日市人民政府第
偏蛋骑偷隅额域蒲缅捧坞串源涣雀读臃忆兢红坐尉疗辑苟需森辫座毫排溶琼辙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0 47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设用地第三章 建筑容量第四章 建筑间距第五章 建筑退让第六章 建筑高度第七章 绿 地第八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第九章 建筑景观第十章 附 则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