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山
大宏山煤矿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 3 条 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 4 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 5 条 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