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任务书
甲方根据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 工作的培训。 ⑶ 甲方根据 传承 工作实施情况,组织专家对保护项目 传承培训工作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其传承工作的经验交流与推广及宣传工作。 ⑷ 甲方根据保护工作的总 体规划、 《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保护项目具体情况,于二○○ 年 月拨付给保护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保护 专项资金 万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