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
、为被 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及代偿情况。 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及抵押、质押、保证反担保情况。 反担保债权情况。 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产及债权情况。 抵(质)押物状况及其变现能力。 追偿的责任人、时间、方式及其预期效果。 三、 代偿后追偿程序和方式 在发生代偿后的 1 个工作日内,风控部 和 担保部提出实施追偿方案
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 部物的担保。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 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
标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三、申请保函情况工程履约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在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申请人)资金、技术、质量或者是其他非不可抗力的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保函担保金额范围内); 四、申请人声明本申请人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本申请人保证依约履行该担保函担保的工程合同条款本申请人愿意交付人民币 ,作为开立该担保函的保证金对该保函所担保的事项
定项目合同,落实完成全部承保流程,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4. 负责保后检查,跟踪担保贷款的使用、还款保障、还款意愿、经营方针、重大事件,定期检 查担保客户的财务指标、生产经营、反担保情况,撰写保后检查报告; 5. 负责保后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监测担保客户还款来源、还款记录、还款意愿及法律责任,对逾期贷款及代偿款的催收及各类风险担保采取补救措施; 6. 负责建立担保客户资料档案
第二十条 反担保为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到期日须在我行担保责任到期日后 6个月以上。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办理担保业务可免收保证金,免于提供反担保。 - 8- 第六章 担保业务办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经办行应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按总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一)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审查以下内容: 被担保人的合法资格; 有关交易
权人: 法定代表 人: 职务: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 )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 )签定编号为
根据各类担保业务的战略定位、政策把握、业务特点、责任承担、风险承受能力等, 实施 专业化和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非融业务设计差异化的流程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措施。 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选择。 2020年要紧盯信贷行业政策和市场风险,做好“两高一剩“行业持续性退出,政策调整下的防御性退出,风险客户的及时性退出,节约资本占用的战略性退出。 在 2020 年行业选择上
所产生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评估费用、 鉴定费用、拍卖费用、登记费用、过户费用、保管费用、手续费用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 ) ; ( 4) 乙方根据所有生效的协议、合同及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而有权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花费和开支; (五)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先于主合同到期日,要求甲方于接到乙方书面通知日起 7
向乙方提供 反担保。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向乙方交纳按担保总额每月 ‰ 的担保服务费,由受益人在甲方取得借款时一次性代收。 甲方提前清偿主债务的,乙 方以天作为时间计算单位,退还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期间的担保费。 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 2) 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 3)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 4)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 5)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