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
1、1党委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条例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二条 本制度涉及党委成员及党委组织助理。 第三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第三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会议的日期和议题,经党委委员提出(或由有关部门建议,经分管领导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 如遇处理党政交叉事宜,党政主要领导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 第六条 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确定后,除紧急情况外,会议通知和讨论内容由综合办公室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根据需要,党委会议可请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七条 根据会议的议题, 广告 分公司有关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掌
党员的组织纪律处分和奖励; 向上级党委请示的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向公司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其它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七) xx 公司党委全体会议由党委会秘书负责记录。 形成会议纪要,由党委会秘书整理,党委书记签发。 (八)党委全体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党委会秘书负责汇总与党委全体会议议题有关的材料,并负责对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书面通知。
员。 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三、议事规则 党委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党 委会实际到会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与会者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会议召集人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视同请假。 由主持人说明会议主要议题和程序,由提出议题的同志作简要说明或请有关科室负责人作必要汇报,在全面介绍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可把本人或本部门的倾向性意见表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