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员
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工作方案(编辑修改稿)
(二)请参加比赛的各市旅游局、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等单位务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前上报,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十一、奖项设置 (一 )组织奖。 设组织奖 3— 4 名,主要奖励组织较好的市旅游局、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等,颁发奖牌。 (二 )个人奖。 设“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十佳导游员奖” 10名、“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优秀导游员奖”20 名、“最佳才艺奖”、“最佳形象奖”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