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写字楼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2)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为( ¥ 269000 )大写 :__贰 _拾 陆 万 __玖 千元整,此价格包含 已交的 水电落户费,维修基金。 本套住房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 __乙 _方全部承担。 双方约定: 鉴订本定金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壹 _万元 , 并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 __日内签订正式合同,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柒 __万 玖 千元整 房款(包含定金在内)
详细介绍,乙方均予认可。 五 、 倘若乙方欲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前撤回租赁意向,则应 在双方约定的签约 日期前 及时通知甲方。 届时,甲方将 在乙方正式提出 撤回租赁意向后 30天内 退还全额 定 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七 、 甲方通知乙方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 如乙方 原因致使 不能 在 约定时间租赁上述 商铺 ,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
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 自签订本协议起, 甲方 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第五条 初步 定于 月 日 交付该房屋 ,届时, 甲方腾空该房屋 ,乙方交纳剩余 全部房款 ,甲方交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 第 六 条 待交房后, 双
方所缴纳的定金。 房屋交接付尾款时若店内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与清单不符的双方商定补足或从尾款中 按进货价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则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店铺转让设备及商品清单 ; 甲方:
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已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甲乙双主于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 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 口 甲方 /口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
期设计费 元,(总费 用 30%) ,缴纳剩余的设计费 元,(总费用 20%) 六、免责 ,导致此次业务委托终止,甲 乙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 3 ( 1) 由于建筑结构的原因而使部分图纸内的尺寸与实际有部 分偏差,但偏差不大于 50MM 的, ( 2) 设计的图纸内的造型结构和配色方案由甲方确定认可了 的,以后稍做改动及颜色变化,属协调范围。 ( 3)
民币大写 ) 的定金,签订正式 《房屋买卖合同》时 ,乙方支付的定金冲抵《房屋买卖合同》定金。 第三条:乙方决定 用以 下方式购买该房屋: 选择划“√” ① 首付 %,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 ② 一次性付款; ③ 待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再另行商议。 第四条:基于丙方的服务,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付给丙方佣金¥ 元 ;乙方付给丙方佣金¥ 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
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 , 乙 方 采取 方式。 第 三 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 、 乙 双 方 商 定 , 预 订 期为 天 , 乙 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
元,乙方采取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