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决议应经代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 八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由三人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股东正确履职提供了 必要的前提 准备 和 工作 基础; 另外,还出色完成了大会的筹备工作,具体负 责了会议资料、贵宾邀请接待、会场安排等工作, 确保大会顺利审议了所提交的全部 议 案。 另外, 还 组织 召开 了 2 次 临时股东大会 和 5 次董事会会议 , 审议通过本行增资扩股方案, 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了监管要求,并在不良贷款清收、分支机构设立、资本金补充、抵贷资产处置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
行 董事 姓名 : 邢二 (三 )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 向股东 会 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 会 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 7 拟 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 的方案; 8 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6 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全体股东约定 )。 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 章 股 东 会 第二十六 条 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 行使表决权(注:可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规定)。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 可以 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 ,由股东委派产生;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成立 后
以书面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 E 第 88 条规定,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A 第 111 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6] C 第 31 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 第 35 条规定
(十)审议批准全资 、 控股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 (十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国有资 产产权转让案; (十二)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 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 其他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 (十三)审议批准全资、控股企业的公 司章程。 按有关规 定和程序任免全资 、 控股企业的董事长 、 董事 、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对 **发展负责的机构,因此,执行董事会、校长室的决策不容置疑。 想得通的要执行,想不通的更要执行,不可能等你想通了再执行,不换脑袋就换人,不换观念换岗位。 高度执行力问题,直接关系到 **发展的大局问题。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 教师干的是良心活,学校管理干部做的也是良心活,有人说良心活摸不找,看不见,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你所领导的年级、部门事故频出,问题不断,家校纠纷接二连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