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
应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用坚定的信念指导实践,在工作岗位上勤勤肯肯,为民服务。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上有组织信任,下有人民期待,必须牢固站稳和人民的政治立场,摆正自己的位置,做人民公仆。 我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年轻人,一方面缺乏社会经 验,另一方面对陌生的基层环境无所适从,但我们却有着属于 90 后特有的活力与激情。 这要求我们保持头脑清醒
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 ①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② 退伙需提前 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④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
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 应当经其他股东 百分之 同意。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3-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执行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执行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 执行 董事 的工作报告;
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依照合伙协 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 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
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其他决议,应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应当对所以是想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计人民币 14 万元,不含机器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以账本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 入伙 入伙: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如发生法律纠纷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 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