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
鄂温克族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编辑修改稿)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集中控制,综合整治。 第十五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 改造项目,以及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十六条 排放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