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
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审批,审批后才能组织交底、施工。 各单位须设专职的现场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各专业人员均须持证上 岗。 CM/5 各分包单位进场材料执行 监理 进货检验程序,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分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或洽商必须由总包单位审核、备案。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及损失 均由 分包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由总包单位提供的各种控制点
程评价(如该季度完工则进行完工评价),如评价合格,则由使用单位将该分包企业的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及相关费用上报公司,公司初审后集中向 XX 股份公司 申报。 第六章 分包商过程评价 第二十二条 分包商过程评价从分包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 8 止。 第二十三条 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项目部工程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
及与各分包工程相关的预埋工程。 总承包商 须在各 分包商 进场时 , 按下述的时间和方式与有关的 分包商 完成其代行完成的预埋工程之 工作交接: (a)于各分包合同开工日起计的两个星期内 , 在 业主 协调下与 分包商 及工程监理一起 , 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所有已完成预埋工程的工作交接 (包括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及交接 ), 并在后续一周内完成验收形成的缺陷修改清单所列的所有整改工作 ; (b)若
做好台帐,严格按ISO9001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协助劳务分包商办理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手续,以避免非法用工的问题发生。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但合格分包商评审纪录及相关资料须按时报**法务合约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法务合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附表:;;; ; ;;、管理流程图。 附件:劳务分包商在**内部注册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安装专业:甲类
包商入网证。 第四章 准入企业的范围 第 十 三 条 申请准入的 工程分承包商 需满足以下要求 : ( 一 ) 管理局项目, 在 管理局 准入 名录范围内 的 工程分承包商。 ( 二 ) 油田公司项目, 在 油田公司准入 名录范围内 的工程分承包商。 ( 三 ) 集团外部市场开发项目,根据属地原则要求,择优选择长期合作过的工程分承包商。 ( 四 ) 对 于 甲方指定 工程分承包商或特殊 需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