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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来电子(防静电)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第十一条 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 )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二次,三月和九月。 (二 )考核观察期如下: ,从九月一日起至第二年的二月底,为期 6 个月。 ,从三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为期 6 个月。 第十二条 考核者 (一 )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 )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列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 )在考核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