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集团
高盛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
丁类过失(1) 任何人员于任何时间、地点发现危害公司利益的重大事件(如工程隐患、火灾隐患、盗窃行为等)而不作为者;(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3) 服务态度恶劣,对客人粗暴无礼造成客人严重投诉,或对客人的人身造成伤害;(4) 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公司的正常运作或无故擅离工作岗位,影响工作并造成经济损失;(5) 挪用、 换取公司财物或蓄意损耗、破坏公司财物造成经济损失;